→ cchris: 你在面試前不可以長期住台灣。你需要準備許多證據證明你沒 09/25 00:24
→ cchris: 有中斷居留,例如持續在美國交房租、持續在美國領薪水、 09/25 00:24
→ cchris: 直系親屬在美國等等 09/25 00:24
→ pasara: 我還是有在交房貸 仍舊有持續領美國薪水 只是為了小孩留 09/25 01:54
→ pasara: 在台灣 先生仍留守在美國 這樣仍舊不行嗎? 09/25 01:55
→ cchris: 先生就是immediate family,所以這樣是OK的,但你要保留證 09/25 02:49
→ cchris: 據;證明房子還是在使用中沒有出租,先生還在工作等等 09/25 02:50
→ cchris: 你的原文沒說你的先生還留守在美國;資訊不夠完整 09/25 02:51
→ cchris: 當然,你如果一直住台灣,你的居留時間就會逐漸不到一半,就 09/25 02:51
→ cchris: 會出問題;而且面試官一定會懷疑你是否打算中斷居留,會要你 09/25 02:53
→ cchris: 拿出證據;所以你就要開始準備好所有的證據才能擋得住 09/25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