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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身分,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報稅,台灣的所得如果符合條件在海外待超過330天可以 有Foreign earned income exclusion, 請問同時能否拿台灣所繳的所得稅抵扣美國的所 得稅 Foreign tax credit. 簡單的說兩個能否同時並用?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7.185.105.14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06162500.A.26D.html
cassine: 不衝突,你收入夠高就有機會兩個都用到 11/24 04:32
tswperfect: 等等 你在海外待330+天 還要報台灣稅? 11/24 05:47
cchris: 不對,使用FEIE的話,這筆排除的收入不可以申報FTC 11/24 06:22
cchris: 針對同一筆海外收入來說,兩者是衝突、互斥的 11/24 06:22
IDUSP: 意思是FEIE的部分不能再用台灣所繳的稅來抵扣,假設薪資為 11/24 06:37
IDUSP: 台幣400萬,FEIE 10萬美金約300萬台幣,剩下100萬根據所得 11/24 06:37
IDUSP: 稅率30%,最後只能用30萬台幣來抵美國的所得稅,對吧? 11/24 06:37
cchris: 對。feie的部分不用繳稅,所以無税可抵稅 11/24 07:28
vegafish: 謝謝原PO與兩位板主的討論 11/24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