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noy: 綠卡沒超過半年不需要回美證啊 12/30 00:12
恩恩,主要有問律師,安全起見他是建議了要辦理回美證,以證明留美的決心吧。儘管規則是不超過六個月為主。
※ 編輯: eusevolod (76.14.26.174 美國), 12/30/2020 00:17:03
→ keanur: 你辦回美證他才有工作 12/30 01:05
lol 也是
推 sorryla: 律師都會給最保守的建議,你才不會出事去找他算帳 12/30 03:34
有道理
→ hcktaiwan: 建議放棄綠卡比較省事 12/30 04:01
→ cchris: 回美證不能證明返美的決心,這只是個請假證 12/30 05:29
→ cchris: 既然是急事,那就趕快回台;急事處理完就回美國;一般的急事, 12/30 05:30
→ cchris: ,不至於在台灣待半年是吧? 12/30 05:30
→ cchris: 如果你真的住在美國,那麼在台灣的家人急事,都不至於讓你 12/30 05:31
→ cchris: 改變長住美國的狀態 12/30 05:31
→ cchris: 探病、照顧親人一兩個月,就差不多該搬回美國了,因為美國才 12/30 05:32
謝謝你們,對的希望不會超過一兩個月
→ cchris: 是綠卡人士的家 12/30 05:33
※ 編輯: eusevolod (76.14.26.174 美國), 12/30/2020 05:56:57
※ 編輯: eusevolod (76.14.26.174 美國), 12/30/2020 05:57:22
※ 編輯: eusevolod (76.14.26.174 美國), 12/30/2020 05: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