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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 不好意思佔用版面,小弟已經上網查了些資料,但仍想請教前輩們,以免小弟的想法有所 遺漏。 背景: 1. 我跟太太都是綠卡身份。我在美國的聯邦機構上班,太太在美國公立學校當代課老師 (有代課缺才去) 2. 2020八月時因為疫情,所以我回台灣來處理專案問題。另一方面也由於疫情嚴重 太太的學校都沒有工作,又擔心太太一個人在美安全問題。所以我帶家人一起回台。 3. 2020十二月,公司通知我回美處理問題,但因為問題尚未解決,二月還是得回台。所以 我就先把家人留在台灣,十二月回美,二月回台。 4. 以上兩次出差,我都有聯邦政府的出差文件證明。 問題: 由於大約五月底我就可以將問題處理完畢,所以我計畫大約五月或六月回美。 回美時我個人沒太大問題,但是太太跟小孩因為已經離境大約10個月我想用以下的文件 證明太太在美長住意願。 1. 太太跟我的報稅紀錄 2. 太太的W2 3. 太太的銀行帳戶及車子的保險文件 4. 我的聯邦政府文件,說明我是來台出差,並帶家人回台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足夠展現誠意?如果不夠,可否請前輩提點還有哪些文件可以佐證。 2020 2021這兩年真的很困難,希望未來否極泰來。 謝謝各位前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79.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14234888.A.7C7.html
alonous: 請問原PO是公民所以可在聯邦機構上班?? 02/25 14:43
halfheart: 在聯邦機構任職不一定要是公民(就算聯邦職也不一定) 02/25 14:51
※ 編輯: halfheart (60.250.179.226 臺灣), 02/25/2021 14:57:46
cchris: 既然你和美國有連結,又是政府職位,你的家人問題不大 02/25 15:05
halfheart: 謝謝版主說明,感謝 02/25 15:18
halfheart: 就算是聯邦人員,綠卡身分也有機會申請。 02/25 15:40
halfheart: 忘記縮網址 02/25 15:42
halfheart: https://reurl.cc/XemzbD 02/25 15:42
cassine: 如果是第一次超過六個月,未滿一年,又跟美國有強力連結 02/26 00:10
cassine: 多半就是唸一唸警告下次別再這樣就放過關 02/26 00:10
cassine: 比較危險的是超過一年沒入境,在美國沒工作、沒收入,過 02/26 00:11
cassine: 去都是蜻蜓點水跑綠卡而已的這類人 02/26 00:11
mmonkeyboyy: 這沒啥問題的啦 聯邦工作 因工出差 家人陪 小事 02/26 02:33
halfheart: 謝謝前輩們的說明,這樣就比較安心了 02/26 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