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大家好: 2020年九月我(美國公民)幫妻子(F1入境)提出 I-130,剛剛收到email 說通過了。 原本打算此時繼續送 I-485 調整身份,但是我們送出 I-130 後便因疫情所以暫時回台。 1. 如果我們準備年底(2021年12月)回去(我太太的 F-1 直到2022年9月),我們可以 用原本的身份回去(即我太太用 F-1),之後再丟 I-485 嗎? (1b. I-130 通過後,會影響 beneficiary 用已經通過的 F-1 入境嗎?) 2. 還是我應該等 NVC 收到資料時,跟他說我太太在國外,改用 AIT counsular process ing(?)?(爬文說 I-824) 這樣是不是時程不保險? 非常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52.1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14948761.A.812.html ※ 編輯: pcncvl (150.116.252.193 臺灣), 03/05/2021 21:01:53
cchris: 既然這麼久以後才要赴美,用cp流程剛剛好 03/06 00:38
cchris: 一般經驗是130會自動啟動nvc流程,不需要824。你可以等等 03/06 00:39
cchris: 看 03/06 00:39
pcncvl: 喔喔!非常感謝c大!我來研究看看CP流程。再次感謝! 03/06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