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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2016與美國公民結婚,2019/1拿到十年綠卡 2020/6回台 原訂大約停留一個月探親 因為在那之前已經兩年半沒回台 家人沒見過我們的大女兒 當時因為身懷第二胎26週 有出血的狀況 回台的一個月因為出血問題無法解決所以決定留下來生產 後來孩子出生後經歷爺爺過世 幫忙家裡處理爺爺身後事 就一直停留到現在 我們希望明年二月回美國定居 讓孩子就學 請問我需要去申請SB-1回美證嗎? 我看了AIT官網需要提前回美的三個月申請 如果不申請,是不是要有心理準備在機場被帶到小房間? 謝謝你們的回覆和幫助!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07.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22974722.A.26E.html
cassine: SB-1不是白皮書;你覺得你連結夠強可以硬闖,做好失敗的 06/07 01:01
cassine: 準備,會面臨放棄綠卡或是上移民法庭二選一 06/07 01:01
cassine: 你是公民配偶,看來連結夠強,但是因為有人道理由,因此 06/07 01:02
cassine: SB-1通過機會也很高,可以的話就走SB-1,避免CBP真的不放 06/07 01:02
cassine: 過關 06/07 01:02
MIKEmike07: 個人是建議啦,公民配偶沒必要走什麼SB-1. 06/07 01:33
MIKEmike07: 跟先生,子女一起入鏡就好了,沒問題. 06/07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