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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 我是2020年10月開始以H1B工作 職位是軟體開發 目前I-140 Approved 我的employer尚未file I-485 我跟我太太有加拿大的PR 2018年7月加拿大landing 2018年9月自加拿大赴美 因residency requirement還沒達成 (5年得住2年) 我們接下來打算回去加拿大生活工作3、4年 拿到PR extension 甚至加拿大公民 請問若我之後想再回美國上班 還能用2020年抽到的H1B嗎? 我爬文後的理解是可以recapture在美國以外的時間? 目標是希望在美生活 但覺得移民過程不確定性較高 想說先拿到加拿大的身份比較保險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35.90.104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23394108.A.D79.html
blackacre: 485你自己就可以送,不用等雇主。 06/11 15:03
cchris: 可以,過去六年內有占過名額,就不用抽籤 06/11 15:37
MIKEmike07: 一樓知道自己在講什麼? 06/11 16:26
MIKEmike07: 如果他走eb 非self petitioned .. 是要怎麼自己送lol 06/11 16:27
agario: 之前好像也有人說可以自己送 #1LYjY25N (Immigration) 06/12 20:27
MIKEmike07: 樓上,看資訊要了解前後文. 所謂自己送是指不讓律師處 06/12 23:47
MIKEmike07: 理而已。 06/12 23:47
MIKEmike07: 你140 通過後送485,需要485J, 這個是要雇主簽名的。 06/12 23:48
McNulty: 是EB 感謝樓上各位的說明 06/13 14:12
cchris: 確實;現在有了485J,很難不受雇主的控制 06/13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