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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人在台灣探親順便準備一些綠卡要用的文件 律師今天來信說 PERM 過了 (EB-2, 非NIW) 問我什麼時候能弄到出生證明讓他送 I-140 (有跟他說要PP) 不然他得要先送出 I-140 之後再補出生證明 這不是送 485 才要附上的嗎? 既然我人在台灣他還不能送 485 我有需要急著把出生證明傳給他嗎? 律師說的跟我查詢的答案常常不一樣 到底是我不專業裝懂,還是他比較特別? 現在是 H1B 身份, 七月底返美 謝謝大家 (如果有最近在等 PERM certificate 的板友 我的 Priority date: Jan 5, approved July 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5.0.116.11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25625055.A.D6F.html
wawi2: 律師好心提醒你可以concurrent filing= = 07/07 11:00
我人在台灣不能送 485 不是嗎?
wawi2: 你律師不知道你在台灣? 07/07 11:03
wawi2: 確實不能送 人在美國境內才可以 07/07 11:03
知道喔,有把出入境日期給他,也特別溝通如果 PERM 剛好在這段期間內 下來了就先送 140+PP,等我入境美國再送 AOS ※ 編輯: j589745 (35.0.116.119 美國), 07/07/2021 11: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