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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天把出生證明翻譯成英文拿去公證並送到外交部驗證 之後才發現 出生證明上的戶政事務所所長翻譯的名字(小弟採用漢語拼音) 和英文戶籍謄本上的不同 如果把這份出生證明和英文戶籍謄本交給KCC 會不會出問題? 想了幾個解決辦法 1. 重新翻譯/重新公證/外交部驗證 2.英文戶籍謄本去其他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所長名字不同 這次驗證的出生證明仍可繼續使用 3.是不是繳交英文版的出生證明,就不必交英文戶籍謄本,所以外交部驗證過後也就無所謂了 4. 由於小弟是台北縣出生的,出生證明上寫的是台北縣,所以英文版也翻譯成台北縣, 但護照上寫的是New Taipei City, DS-260 也是寫New Taipei City 是不是要教英文戶籍謄本佐證出生地? 可是英文戶籍謄本出生地是寫Taiwan,是不是要跟戶政事務所要求寫New Taipei Cit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23.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27296631.A.88E.html ※ 編輯: Bruce227 (111.241.123.13 臺灣), 07/26/2021 18: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