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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F1, OPT 今年5/2開始,目前有一個EB2 NIW (I140) pending PD 11/12/2021 老婆:F1 OPT 中,因爲個人因素想要離職 我們最近回臺灣一趟,4/8/2022才入境美國,因爲老婆要離職,我們想要一起留在美國, 想請問我們應該做哪一個選項? (1)老婆先辦I-539,從F1 轉到 F2,等我I140通過+入境滿90天,在一起I485 (2)我們現在直接一起辦I-485 (考量是我們入境未滿90天,但這好像也是一個都市傳說 ?) (3)如果有更好的方法請告訴我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2.241.58.14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49620026.A.FA4.html
cassine: F-1/OPT 正常離職的話,寬限期有90天,應該夠撐 04/11 04:50
auszone: 寬限期剩下20天 你的意思是如果時間允許可以直接485? 04/11 05:02
cassine: 如果 F-1的 90 天寬限期內你先達到入境90天,可以直接利 04/11 06:38
cassine: 用空檔送I-485,否則你必須先轉成其他身份,不然F-1/OPT 04/11 06:38
cassine: 會先失去身份,導致I-485被拒絕 04/11 06:38
cchris: 先轉F2較理想 04/11 10:12
auszone: 請問F1 入境90內轉F2 會有問題嗎? 04/11 19:57
cassine: 沒問題 04/12 02:47
cassine: 只是此時你要轉換F-2成功時才能送,不然F-1過期後變成單 04/12 02:48
cassine: 純COS,會沒有身份可以AOS 04/12 02:48
cassine: 目前看來你F-1寬限期不足,先轉F-2或是B-1/2比較好 04/12 02:49
auszone: 謝謝!! 04/12 04:58
auszone: 上網查了資料發現,配偶在F2 pending還是可以submit 48 06/29 01:13
auszone: 5的,跟你說的有點出入,是不是我誤會什麼了? 06/29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