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mmigr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感謝各位版友強大的資訊 我的簽證狀況: 2019/08/16 以K1簽證入境美國 2020/10/6 婚姻綠卡面試通過 兩年綠卡2022/10/6到期, 目前持有兩年綠卡,今年10/6到期,7/8可以遞出i-751轉十年綠卡。但卡在7至9月間想台灣,目前想法是先回台灣,9月從台灣回來後再寄出i-751。本來也有考慮7/8馬上遞件 ,收到NoA後再回台灣,但爬文看收到NoA的時間一到六週不等,難以預估何時可啟程回台 。又怕若需要按指紋,人在台灣會錯過biometric按指紋的時間。 想請教: 1. 看到有些兩年轉十年綠卡的人不用按指紋,有些人要按。請問有什麼要件知道自己需 不需要補按指紋嗎? 若能確定我不用按指紋,就希望能7月初遞件後再回台灣。 2. 假設較晚遞件(仍在綠卡過期的10/6之前),綠卡10/6過期後才收到NoA,是合法的嗎 ?(10月後沒有出國的計畫了) 3. 婚姻真實性證明需要未來的房屋租約嗎?我跟先生與六個月寶寶目前租屋,租約到 今年7/29而已,預計7月初會跨州搬家。共同居住證明需要提供我們今年8月以後的租約 以證明我們未來還會一起住嗎?還是主要是提供過去的租約,證明我們過去有一起住即可 呢? 4. 7月初跨州搬家後遞出i-751,搬家後需要填AR-11嗎?還是i-751直接填新地址即可? 感謝各位的閱讀與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3.143.241.13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53741219.A.C1A.html
keanur: 時間到就遞件,按指紋來不及可以改期。 05/28 23:38
keanur: 所以文件證明以當下的事實為主,不要填未來地址。 05/28 23:40
keanur: 除非你要等到搬完家後再送件,這樣仍就要填AR11,但可以 05/28 23:45
keanur: 降低文件被寄到地址的風險。 05/28 23:46
keanur: *寄到舊地址風險 05/28 23:46
lilaqu: 我會備齊文件填新址,新舊租屋證明都附上,8/1遞件。板上 05/29 02:34
lilaqu: 很多轉址失敗的例子,風險很大。 05/29 02:34
nanalia: 我沒有按指紋也沒有面試 不用按指紋會寄信通知 (uscis要 06/01 09:34
nanalia: 求補每年有名字跟地址文件 跟2-3封推薦信 )我沒有租屋契 06/01 09:34
nanalia: 約跟共同帳戶 / 寄了保險收據 手機帳單 印了一些亞馬遜電 06/01 09:34
nanalia: 子收據 跟一封教授推薦信 06/01 09:34
nanalia: 收到收件信件後 有號碼可以登陸在官網 可以查看案件紀錄 06/01 09:37
nanalia: 追蹤更新跟信件 06/01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