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ssine: 律師正確,L1B去年12月到期雖然有送出I-485進行AOS但被02/28 11:19
→ cassine: 拒絕,因此從去年12月開始累積OOS天數,重新送的I-485不02/28 11:19
→ cassine: 雖然在60天寬限期內,但還是可能陰錯陽差不通過。02/28 11:20
→ cassine: 目前就是看準備的資料是否能否讓AIT發L1簽證,有的話就安02/28 11:21
→ cassine: 全上壘,否則就無法入境美國必須遙控處理那堆事情02/28 11:22
感謝 c 大回覆!
剛收到消息,今天又收到一封 I-765
I-131 I-485 USCIS notice,
似乎代表收到申請在處理中,
這樣是否代表在 AOS, 而不用出境了呢?
謝謝!
Edit: 想再多加問一項,以目前情況,
是否能在美國境內再申請 L1B 呢?
因為查到文章說,AOS pending 且
未拿到 advance parole 出境,不但回不來,
還會讓 I-485 直接被拒。
※ 編輯: ullman (76.132.172.48 美國), 02/28/2023 16:10:53
推 cassine: 我覺得描述錯誤很多,L-1B被裁,也是有60天寬限期,為何 03/01 02:19
→ cassine: 你朋友律師堅持30天離境,說來聽聽 03/01 02:19
→ cassine: 本案最關鍵在於他送第二份 I-140/I-131/I-485時有無OOS 03/01 02:20
→ cassine: 又如果要30天離境,為何公司又替他申請綠卡?他是自己送 03/01 02:21
→ cassine: EB2-NIW嗎? 03/01 02:21
→ cassine: 至於你追加的問題也是要基於他送目前的身份狀態才能回答 03/01 02:22
以下把 L1 跟綠卡律師分開描述,
雖然他們是同一家事務所,
但似乎溝通不太順暢.
L1 律師為什麼要求 30 天內離境,
當事人也不清楚, 會再詢問律師.
綠卡律師首次遞出 I-485 是去年 10 月初,
公司本就有計畫幫辦綠卡,
並非自己申請 EB2-NIW,
要求 30 天離境是這兩天收到 L1A reject
之後, L1 律師說的.
第二次遞出 I-485 時, 應該是沒有 OOS,
2/6 USCIS 收到 I-485,
L1A reject 是 2/23 發生.
謝謝!
※ 編輯: ullman (76.132.172.48 美國), 03/01/2023 04: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