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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再請問一下大家 N400上跟工作歷史有關的問題 我在去年有 大概兩週的時間 有兩份全職工作 後來新的工作覺得不是適合 就辭職沒繼續了 繼續待在原公司 所以我在N400上 就沒有填這份只有為期兩週的工作 請問會需要在公民面試的時候 主動提出還有做過這個工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7.136.6.2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699841313.A.32B.html
somerabbit: 同問, 想同時做3份全職。 11/13 11:37
marathons: 誠實寫不會有麻煩,隱匿不寫被查出來問題比較大. 11/14 03:15
marathons: 即使拿綠卡打工領現金不報稅也寫,移民局不會抓漏稅. 11/14 03:17
UK5566: 如果綠卡跟工作無關的話 入籍公民的這五年完全無業都可以 11/14 13:55
DontGoTSMC: 了解 會在面試的時候補上 謝謝 11/15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