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rli: 要先確定公司可以境外工作,以免在等待境外取得H1B簽證期 04/05 14:40
→ charli: 間,造成無法工作情形。因為有任何狀況,你是無法以ESTA 04/05 14:40
→ charli: 方式進入美國。因為ESTA不是工作簽證,一般律師都會建議 04/05 14:40
→ charli: 等到拿到H1B receipt (即i797) 再離開,然後要記得跟律師 04/05 14:40
→ charli: 講要CP不是COS,USCIS會寄I797B給你。再去AIT面試,拿工作 04/05 14:40
→ charli: 簽證。在身分未確定前,都不要訂機票和請假,不然假開始 04/05 14:40
→ charli: 扣,人卻還無法離境就糟了。 04/05 14:40
→ charli: 另外CAP-gap是給COS用的,與CP沒太大關係。簡單來說,拿 04/05 14:42
→ charli: 到receipt 就可以繼續工作,不用等到工作簽證正式核發。 04/05 14:42
→ charli: 丟140跟工作簽證不衝突,但是丟了之後,無法用非移民簽證 04/05 14:47
→ charli: 入境,即F1簽證會失效,必須有I131許可才可以出入境或者可 04/05 14:47
→ charli: 以用H1B 兼具移民與非移民意圖的簽證入境。然而如果使用I1 04/05 14:47
→ charli: 31出入境,則H1B會失效,境內身分會變成AOS,即身分等待 04/05 14:48
→ charli: 轉換。一般都會建議繼續使用H1B出入境,直到綠卡或I485生 04/05 14:48
→ charli: 效為止。 04/05 14:48
→ HenryLin123: 樓上應該有些細節有誤?i-140不影響現有非移民意圖 04/07 07:58
→ HenryLin123: 簽證,i-485才會吧。 04/07 07:58
→ charli: 回樓上,這要看公司委派律師的主觀認定,只要他們認為有 05/14 14:18
→ charli: 喪失工作的資格,就不會建議這樣做,而且現在基本上都是co 05/14 14:18
→ charli: ncurrent file,只要丟的當下都是有移民企圖。這種不是自 05/14 14:18
→ charli: 己辦的綠卡,主控權通常都不在自己身上。 05/14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