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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I131 re-entry permit從移民局收件到approval可能要一年半 請問這期間綠卡持有者還需要維持入境的規定呢? 不超過180天規定 因為有聽過拿著申請信也是入境會被刁難 還是就在境外安靜等待approval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20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771944747.A.FC3.html
cassine: 要是被拒你不就麻煩了? 02/26 08:40
stevensyy: 我跟你一樣回美證還沒下來但我已經離境十個月 所以也是 02/28 00:14
stevensyy: 先飛了一趟舊金山轉奧斯丁(之前在那邊生活)我有花錢找 02/28 00:16
stevensyy: 舊金山的移民律師詢問入境的風險 建議作好準備再入境 02/28 00:24
stevensyy: 結論是我舊金山入境沒有被刁難 但也有可能跟我有global 02/28 00:24
stevensyy: entry 有關 切記不可心存僥信 該準備的資料還是要帶齊 02/28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