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ca:不錯不錯... 10/26 21:27
推 alanj:意思是大家弄了很久的雙實支甚至三實支不再那麼必要嗎? 10/26 23:16
樓上,若照之前的,要嘛全健保,要嘛全自費
那若變成全自費時
『非健保身分住院』保險公司有可能判定為『非必要住院』
這樣子就算有再多的實支,也不見得賠的到
※ 編輯: letos 來自: 114.45.141.196 (10/26 23:25)
推 heyeric:"非健保身分住院"應該是回到比例理賠的規定, 應該不是判 10/26 23:34
→ heyeric:斷有無住院必要的要件吧? 10/26 23:35
→ hank0624:認同樓上 10/26 23:35
→ kmkr122719:非健保身分住院被視為是非必要住院而不賠 這不是常態 10/26 23:40
→ kmkr122719:但也不是什麼很罕見的理賠糾紛 10/26 23:41
→ beriaura:依據規則來說,保單只有限制是否是健保身分 10/26 23:52
→ beriaura:但只是保險公司硬要加上是否為必要住院的條件罷了 10/26 23:52
→ beriaura:畢竟,仍是有人刻意的住院請保險金啊 10/26 23:53
→ beriaura:PS為什麼會抓必要住院這個點,請看醫療險之住院定義 10/26 23:54
→ beriaura:判斷的人應該是醫生,而非有無健保身分... 10/26 23:55
→ hank0624:沒錯 10/26 23:58
→ letos:所以,才說是理賠糾紛呀~~~~現在這新制,至少可以避免這種 10/27 00:07
→ letos:情況產生 10/27 00:07
→ mcintyre:實務上就算用健保身分就醫~~也不少被保險公司認為是 10/27 00:30
→ mcintyre:非必要性就醫,另民國80幾年的保單是用社會保險來判斷 10/27 00:31
→ mcintyre:必要性判斷的醫生,是有限制的,不是每個醫生都可以 10/27 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