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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上星期接到花旗的電話行銷, : 推銷跟富邦合作的守護ㄧ家專案, : 是實支實付的意外險,保費970。 : : 業務員知道我新婚,有打算生小孩的時候, : 就跟我說這個專案很適合我, : 因為明年起要保人一定要是被保險人, : 但15歲以下不能成為要保人, : 所以以後15歲以下的小孩不能參加投保, : 他建議我現在保,以後小孩就可以跟著我的保單在保障範圍內, : 甚至連帶小孩出去逛街,小孩打破東西被店家要求賠償時,保險也會給付賠償費。 : 聽起來滿誘人的,加上業務員聽起來很熱心誠懇, : 所以我就在電話中答應了。 : : 從11/13答應到今天,我都還沒收到任何紙本保單, : 反而就先看到信用卡有兩筆保費扣款, : 分別是11和12月的, : 我開始覺得不太信任業務員, : 於是上網查了他說的要保人一定要是被保險人的事, : 完全查不到相關新聞或政府公告, : 所以想來問問有沒有人聽過這項新規定? : 謝謝 : : : --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81.169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16789737.A.371.html : 推 Maninck: no 11/24 08:53 : 推 meteor05: 沒吧……這話術= = 11/24 09:21 : 推 daniel919927: No 11/24 10:19 : 推 chulsbaby: 可以申訴這位業務了吧...傻眼 11/24 10:49 : 推 meteor05: 而且還第一次聽到小孩打破店家東西保險會賠 太扯 11/24 11:11 ----------- 依後續推文,上述回覆有誤者請自行推(發)文說明自己推文有誤(已發站內信通知) 收信後24小時內未前來推(發)文說明,以罰則2處置,謝謝。 : 推 esun006: 那何必分兩欄呢? 11/24 11:11 : 推 ScubaSteve: 意外險中若有責任險,的確是會理賠店家損失啊 11/24 12:13 文中有提到責任險,推測屬「個人責任險」的一環 故此推文較為符合內文敘述。 : 推 someoneelse: 電銷買保單準沒好事~ 11/24 12:28 : → someoneelse: 不用親見親簽,健康告知也可以亂寫亂掰 11/24 12:28 : 推 someoneelse: 還有《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中第七條 11/24 12:38 : → someoneelse: 有寫到:本項業務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為一人,且年 11/24 12:38 : → someoneelse: 滿20歲為限,所以電銷的作法並沒錯,只是表達不完整 11/24 12:38 : → someoneelse: 而已。 11/24 12:38 : → someoneelse: 更正,第六條 11/24 12:39 依「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 連結:http://goo.gl/o5sf9S 三、本注意事項所稱電話行銷業務(以下簡稱本項業務),係指下列方式之一: (一)保險業透過電話行銷中心由電話行銷人員從事招攬保險, 並經要保人同意「於電話線上成立保險契約」。 (要被保同一人) (二)保險業透過電話行銷中心由電話行銷人員從事招攬保險, 「確認要保人投保意願」並經保險業同意承保後成立保險契約。(要被保同一人) ================================================================= (三)保險業透過電話行銷中心由電話行銷人員從事招攬保險, 「經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簽名」,並經保險業同意承保後成立保險契約。 六、保險業辦理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業務,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為一人, 年滿二十歲,並以電話行銷中心外撥電話之對象為限。 綜合三與六: 1. 即(一)(二)情形須符合要被保險人為同一人,(三)則可要被保險人為不同一人 2. 親簽與親視建議分別討論,由於實務上似乎有口頭允諾保單即成交,這部份請有買過 電話行銷的人可補充。 僅從注意事項內文來看,(三)經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簽名」 ,(二)推 測也要簽名(但未特別寫要保書三字)(一)則僅寫「線上成立契約」(推測口頭承 諾即承保)<<-- (三)(二)屬於親簽 (一)實務上可能有口頭承諾投保 ▶親視則未能由此注意事項辨別必須與否。 提供參酌 : → gmoonyh: 要保人不一定要是被保險人,但要跟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才 11/24 13:38 : → gmoonyh: 可以 11/24 13:38 : → joy: 。電銷的規定s大有提出條款,也讓我長了知識 11/24 14:12 : → joy: 兒童責任險的部分,這方面的強項應該是安心守護(有100萬) 11/24 14:12 : → joy: 若因兒童導致他人體傷或財物損失,大都在責任險的賠償範圍 11/24 14: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2.0.5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16826052.A.F5B.html ※ 編輯: wangseja (49.212.0.54), 11/24/2014 18:51:20
gman1975: 謝謝版主的說明,讚! 11/24 22:19
diefish0620: 推 11/24 22:47
someoneelse: 感謝板主補充完整條款 11/24 23:22
dreamliar: 守護一家的專案就 家庭成員責任險 而已,不僅僅是個人 11/26 00:14
wangseja: 個人責任險的定義:http://goo.gl/TVSwPc (網路資訊) 11/26 15:40
dreamliar: http://goo.gl/Y8J0ab 這篇報導清楚易懂。 11/26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