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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mpaga (啊哈)》之銘言: : 我是去年(2014)六月底到公司任職 : 任職當天公司便保了團保 : 團保內容有醫療險、意外險、初次罹癌險 先去跟公司取得條款,確認清楚疾病定義的寫法 一般來講,疾病等待期是30天,癌症是90天 因此6月底+30天後所發生的疾病&6月底+90天後所發生的癌症是該理賠的地方 ※詳細條件建議看一下條款或把他PO上來 : 十月初因為生理期大量出血去婦產科就診 : 十月中安排檢查 確定罹患子宮內膜癌 : 十一月轉診成大開刀手術並申請理賠 以這狀況而言,十月初該狀況已經發生幾乎可以確定 而這時間確實距離癌症等待期滿有些接近 只要保險公司有辦法舉證在等待期結束前該狀況以發生,即可不予理賠 : 負責的業務人員說雖然已經過了等候期 : 但因為投保時間跟生病時間離太近 : 所以必須調閱病歷 : 也跟我說醫療險應該會過 但癌症險可能不會過 : 想請問他說的癌症險部分是真的嗎 : 他請我簽的調閱病歷同意書寫五年內 : 我五年內沒有因為相關問題而去就診過 : 但在成大醫生問診時 : 有提到去年(2014)年初開始有生理期出血異常的現象 : 所以這樣不理賠的機會高嗎 : 想說有理賠的話可以安心請假在家好好休養的..... 看保險公司舉證能力,生理期出血異常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都是癌症問題 若保險公司可證明在等待期之前以發生->不賠 若保險公司無法證明在等待期之前以發生->賠 現在保險公司已經開始做舉證動作了,你也可以開始去跟醫生確認好是否有上述問題 確認2014年初、甚至五年內的就診,是否可證明當時癌症狀況已經發生了 甚至對有爭議部份先開始準備資料 基本上,要證明的人通常是輸面比較大的(非絕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152.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21934639.A.D85.html ※ 編輯: beriaura (114.33.152.197), 01/22/2015 21:51:48
pumpaga: 有問過了,癌症等待期是90天 01/22 21:55
pumpaga: 我五年內沒有因為相關症狀去就診過,只有在開刀前醫生問 01/22 21:56
pumpaga: 診時提過2014年初開始有出血異常現象,醫生應該有寫在病 01/22 21:57
pumpaga: 歷中,而當初就診時有問過醫生年初的出血異常是不是有相 01/22 22:00
pumpaga: 關,醫生說很難說 謝謝您的回覆! 01/22 22:00
beriaura: 會說舉證的人輸面大就是因為"很難說" 01/22 22:20
beriaura: 很難說不等於該狀況必然發生 01/22 22:20
mcintyre: 授權範圍有時也會有影響 01/23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