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riaura: 是否是因為只能領一份 02/15 11:34
→ beriaura: 結果A公司說B給了,B公司說A給了,結果變都沒有 02/15 11:34
→ beriaura: 不過遺囑這部分似乎沒這問題 02/15 11:45
→ opm: 您領的是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還是勞保遺屬年金的?您父親12年前 02/15 18:14
→ opm: 過世,應該沒啥年金好領,2年前的問題 02/15 18:14
→ opm: 個人覺得要看不給付函件的理由部分...-.-我比較猜是有所得而 02/15 18:19
→ opm: 無法請領,因為您應該只有1份遺屬年金好領,看國保及勞保的限制 02/15 18:21
→ opm: 年金領取條件,所以1.您領國保還是勞保遺屬年金2.未成年,無謀 02/15 18:23
→ opm: 生能力,25歲以下收入未達一定標準,您工作投保,即使是部分工時 02/15 18:24
→ opm: 最低以11100加保,2家合併即達22200,超過基本工資,未詳加調查 02/15 18:25
→ opm: 是可能直接先暫停給付...-.-不論國保或勞保之遺屬年金...-.- 02/15 18:26
→ opm: 也許應該說是在2家以上投保單位同時加保,造成投保薪資合計超 02/15 18:29
→ opm: 過所得限制停發,您可以調閱投保記錄,若該時點投保薪資合計超 02/15 18:30
→ opm: 過20000,大概就那麼一回事了...-.- 02/15 18:30
→ opm: 9月加保,10月計費,11月時跑11月給付審核資料停發應該差不多 02/15 18:33
→ nicegrenade: 謝謝解答,那可能原因就是用所得認定資格,而不是用 02/16 22:34
→ nicegrenade: 重複給付當標準 02/16 22:34
→ nicegrenade: 是母親的國民年金遺囑年金 02/16 22:34
→ nicegrenade: 唉早知道就專心看書不要打那麼多工,錢沒賺到還失去 02/16 22:35
→ nicegrenade: 那麼多看書和討論的時間QQ 02/16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