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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akapo (冷靜思考拒絕盲從)》之銘言: : → mcintyre:二代健保後,退休父母須一定附加在有工作的子女上 05/27 01:12 : 看來是這樣沒錯 : 健保署網頁: : http://0rz.tw/KNUZF : 退休人員無職業者,應先依附配偶或子女以眷屬身分投保。 : 但無配偶或子女可依附投保者,應在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以地區人口 : 身分投保。 : 惟經徵得原投保單位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繼續在原投保單位以地區人 : 口身分投保。 : 台北市文山區公所: : http://www.wsdo.taipei.gov.tw/ct.asp?xItem=188324&ctNode=41446&mp=124121 : 註:退休人員不得選擇第六類身分投保: : (1)先以眷屬身分依附配偶或子女投保; :     沒有被保險人可依附時,才能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健保。 : (2)102年1月1日前已以第六類身分投保者,得繼續以該身分投保。 : 但如改以其他類身分投保者,則不能再回復第六類投保。 : ※ 引述《lavatar (請不要吃魚翅)》之銘言: : : 想請問的是健保第六類地區人口健保的問題 : : 依照(台北市就業服務站)網頁說明 : : https://www.okwork.gov.tw/frontsite/cmsURL/forward.do?URLId=28490 : : 方法3:父母用第六類人口投保 : 這網頁最底下有寫文章出處『《Money錢》2010年6月號』,所以此資訊已過期。 爬了文後 請教各位先進 退休人員『惟經徵得原投保單位同意,得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繼續在原投保單位 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這條路是否真的可行? 家父2月底剛退休(健保已於2月底從原公司轉出),是否可回去徵求原公司同意 以原投保單位為投保單位,繼續在原投保單位以地區人口身分投保? (比較過費率,以地區人口身分保較為划算) 請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150.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26353482.A.1CB.html
akakapo: http://tinyurl.com/ksx6lml 實務上可行,要看公司肯不肯 03/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