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yoyagami: 全殘L3選擇不出險,附約續繳應該也是選項。 04/13 19:08
→ kyoyagami: 不過這樣是否可行,可能還是要詢問國泰總公司 04/13 19:09
→ joy: 。1萬主約出單應該不需要減額繳清吧@@ 04/13 20:21
→ joy: L3主約遇到全殘會失效,也無相對應的附約延續條款可用 04/13 20:22
→ joy: 全殘的機率很低,如果可以捨棄便宜主約 04/13 20:23
→ joy: 國泰另外有定期的手術險可以當主約 04/13 20:24
→ joy: 或著選第二家實支實付,也可以分散全殘的風險 04/13 20:25
→ joy: 若還是要減額繳清,又擔心全殘風險,選別家也許比較適合 04/13 20:26
→ beriaura: 目前全殘會失效多是因為主約而非附約 04/13 21:25
→ beriaura: 富邦除外的狀況需注意原因,投保其他間的時候儘量避免 04/13 21:25
想問一下
如果是單純的感冒
沒有住院
是否需健告
因為我同學說不用
他是說只是感冒不用
但總覺得這跟PTT說的有點不一樣
沒有健告應該是擔心到時候理賠其他疾病時
會以這個理由不賠吧
這樣的理解有錯嗎
所以如果不保富邦了
是否等看病的兩個月之後
在投保其他家
這樣就不用健康告知
也沒有違反規定
※ 編輯: myiyi (36.233.235.63), 04/13/2015 23:50:42
→ joy: 。二個月有感冒就醫的事實卻沒有告知,違反的是保險法第64條 04/14 00:06
→ joy: 一般壽險、醫療險等,都會問 04/14 00:07
→ joy: 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04/14 00:07
→ joy: 感冒很明顯是生病,所以應據實告知 04/14 00:08
→ joy: 違反告知可能會被解約 04/14 00:08
→ joy: 。是否理賠通常是根據保險法第127條,通常指既往症不理賠 04/14 00:10
→ mcintyre: 感冒至今還是很多業務說沒關係啊~~~~~(攤手) 04/14 00:33
→ mcintyre: 記得板上有被解約的實例 04/14 00:34
→ mcintyre: 只是1萬元是否要減額繳清~~利弊得失自己考慮清楚吧 04/14 00:35
→ mcintyre: 相信日後各保險公司的入場成本只會越來越高而已 04/14 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