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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滯納金也沒多少錢, 但總是想弄清楚規則。 家中長輩之前住院,4/13自己送件申請理賠的文件。 保險公司告知請附完整病歷(原本只有附病摘), 家人延宕至5/11寄出完整病歷後再無消息, 上週(6/12)忍不住打電話詢問理賠組的先生進度,他告知約再兩週會有消息。 而若是理賠的話,滯納金的起算日期是從5/11開始算15天後計算。 由於拖到5/11才弄到病例寄出,我們也有責任, 所以對於這樣的算法並無異議。 只是今天我我致電理賠組的先生詢問以後再住院時可否由他們直接向醫院調病例, 畢竟當初保險時就有簽同意授權他們調病例的文件, 而且我們也不確定他們醫師下一次會不會又臨時要我們附別的東西。 理賠組的先生說當然可以,但當我問到滯納金起算日時, 對方的回應是從他們拿到完整資料時間起算,依經驗應該都超過三四個禮拜(原話)。 也就是說,他們向醫院調病例或相關資料所延宕的時間是不算在滯納金的時間內的。 我想問的就是,請問現行法規是這樣的嗎 聽起來若站在保險公司的立場,這樣也很合理, 但我的疑問是,若他們始終聲稱調不到資料,或他們有發文給醫院但醫院不理, 那我們不就一直被晾下去了(即使我們也給醫院簽字同意讓他們調資料)。 我明白保險公司有他們的立場與行政流程, 但這樣拖延真的是讓我有點動氣了。 我們家是剛好不會欠這一筆錢吃飯, 但若真是緊急之時,不就被他拖到要喝西北風了。 即使從我們第二次寄出完整病歷至今也一個月了, 還要再等兩個禮拜,這之中都沒有消息, 實在讓人不太愉快。 謝謝各位熱心的板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36.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34467858.A.B88.html
everwait: 你的業務員? 06/17 17:34
mcintyre: 請拿保險單看契約條款如何約定,或是參考保險法34條 06/17 20:14
mcintyre: 相關資訊網路上非常多才是 06/17 20:14
depulpin: 非常謝謝 06/17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