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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研究想買殘扶險 發現新光長扶久久有條款寫明 "註:「保證給付期間」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初次符合第1~6級殘廢程度之 一者,自診斷確定日起180個月內之期間;被保險人若有原殘廢程度加重殘廢等級或再次 符合第1~6級殘廢程度之一者,其「保證給付期間」不因此延長且不重新計算。" 所以意思是 殘扶金是初次發生事情後請領嗎? 假設ㄧ開始輕度中風後 就ㄧ定要請領? 萬ㄧ而後發生第2次中度中風 也只能按第ㄧ次事故領 不重新計費 對嗎? 或可以 等第二次發生事故再請領?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130.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34885512.A.973.html
Seilon: 初次發生殘廢情事以後就可以請領了,不必等到第二次 06/21 19:34
Seilon: 但你舉的例子【輕度中風】未必符合殘廢等級 06/21 19:35
Seilon: 條款的意思是,假設今天發生6級殘,開始給付殘扶金 06/21 19:35
Seilon: 之後若殘廢程度加重(ex.6-->3),則殘扶金給付從原本的 06/21 19:36
Seilon: 50%提高到80%,但保證給付180個月的期間不會重新計算 06/21 19:36
mcintyre: 殘廢部分(一次性給付)也是相同的規定 06/21 21:20
lovelysue: 是時間不變,金融會變意思?假設第100個月再次符合加重 06/21 22:02
lovelysue: ,就是殘扶金提高,但只保證剩下的80個月嗎? 06/21 22:02
lovelysue: 非常感謝大家熱心回答! 06/21 22:03
Seilon: 是 06/21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