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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安大家 剛剛吃飯配電視 突然想到 如果因為意外(八仙爆炸) 急救困難而放棄治療後自然死亡 就保險公司的定義解釋來說 還是算意外死亡吧 剛剛我問了我的保險業務員 他的回答是 ......應該是 沒有案例不知道公司會怎麼判 在這邊請教各位有沒有人知道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84.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35728734.A.C0F.html
Seilon: 用一般意外險的條款來看,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本附約有效期 07/01 13:35
Seilon: 間內遭受第XX條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 07/01 13:36
Seilon: 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死亡者,本公司按約定所載保險 07/01 13:36
Seilon: 金額給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險金」。 07/01 13:37
Seilon: 以八仙事件的例子來說,是有符合條款的定義的 07/01 13:38
這個致死亡者部分我沒有問題 但如果是出於放棄治療之後呢?
beriaura: 八仙事故有與論壓力是著力點 07/01 13:42
beriaura: 不然一般放棄治療會有爭議 07/01 13:42
beriaura: 是真的應該要放棄還是家屬拒絕治療的拿捏是關鍵 07/01 13:42
beriaura: 另外,保險公司在處理這類理賠時, 07/01 13:44
beriaura: 一樣會跟一般爭議案件處理方向一樣,牽扯疾病體況問題 07/01 13:44
八仙的輿論狀況應該會讓各大保險公司讓個小小一步 但如果沒有發生在這種大規模的事件中 個案處理時公司的態度應該會不一樣吧 ※ 編輯: Hunt9999 (61.231.84.22), 07/01/2015 13:46:11
beriaura: 一般放棄治療多因沒有錢OR沒保險 07/01 13:49
我有保險 壽險&意外 還有實支實付&住院日額 但如果我燒燙傷造成我急救困難並發出病危通知 如果當時我還有任何溝通能力的話我會希望放棄治療 假設器官還能用的話就請拿去配對吧~ ※ 編輯: Hunt9999 (61.231.84.22), 07/01/2015 13:54:30
beriaura: 這部分在這次狀況中似乎較難發生 07/01 13:49
※ 編輯: Hunt9999 (61.231.84.22), 07/01/2015 13:58:30
beriaura: 那容易有導向病患自己放棄治療的問題 07/01 13:59
beriaura: 須參考醫生的講法 & 實際狀況才會有答案 07/01 14:00
beriaura: 有興趣可以去找一下,有相關判決 07/01 14:00
beriaura: 他會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之一 07/01 14:00
beriaura: 但保險公司真的要拒賠不會只抓這一點就是了 07/01 14:01
emitter: 好像有點難,不然那些留一口氣回家的病人,算放棄治療嗎? 07/01 14:11
hildaz: 我爺爺 車禍 昏迷 顱內出血 放棄治療 保險說自行放棄 不 07/01 14:13
hildaz: 賠 07/01 14:13
classes: 須治療到什麼程度的死亡才會賠? 07/01 15:41
beriaura: 保險公司一定是導向自行放棄,這是立場問題 07/01 15:46
snowoffish: 但死亡是因為意外造成的因素怎能說不理賠? 07/01 15:50
snowoffish: 沒錢看醫生治療,所以保險公司覺得這是"自殺行為"? 07/01 15:51
snowoffish: 請問用哪一條來不賠的? 07/01 15:51
beriaura: 若是自己放棄治療,那是否是意外導致的就有點問題 07/01 15:53
beriaura: 換個角度想,我罹患OO疾病都不就診 07/01 15:54
beriaura: 明明該疾病治癒率非常高,但因不就診而死亡 07/01 15:54
hildaz: 自我放棄治療..... 07/01 15:54
beriaura: 這是一種極端例子,但也是類似的感覺 07/01 15:54
snowoffish: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致 07/01 16:11
snowoffish: 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成重大燒燙傷、殘廢或死亡時, 07/01 16:11
snowoffish: 本公司依照本附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 07/01 16:12
snowoffish: 前提是客戶是受到意外傷害所致 07/01 16:15
snowoffish: 第十四條 除外責任(原因) 07/01 16:16
snowoffish: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致成死亡、殘廢、重大燒燙傷或傷害 07/01 16:17
snowoffish: 時,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 07/01 16:17
snowoffish: 一、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07/01 16:17
snowoffish: 二、被保險人犯罪行為。 07/01 16:17
snowoffish: 三、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 07/01 16:17
snowoffish: 四、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的武裝變亂 07/01 16:17
snowoffish: 五、因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 07/01 16:18
snowoffish: 汙染。 07/01 16:18
snowoffish: 除外責任在這,爺爺是故意去給車撞嗎?不是吧 07/01 16:18
snowoffish: 說故意放棄治療太牽強,誰不想救家人? 07/01 16:19
snowoffish: 國內都怕詐領保險金,開保險公司的可以有人性點嗎? 07/01 16:19
snowoffish: 承保時都說一張保單,一世的朋友,誰會對朋友這樣? 07/01 16:24
mcintyre: 放棄治療和安寧緩和條例相關規定如不實施維生醫療等是 07/01 16:27
mcintyre: 不太一樣的,就看醫生的判定是什麼是否有救的必要性 07/01 16:29
hildaz: 自我放棄被認定為故意行為 07/01 16:52
beriaura: 去找一篇放棄治療的判決,你會很快有方向 07/01 17:22
beriaura: 去看雙方之於放棄治療的攻防重點 07/01 17:22
beriaura: 就算是朋友,遇到百萬 OR 千萬現金時...XD 07/01 17:23
LIHUNGCHIEH: 如果是腦死 然後拔管應該會賠吧? 07/01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