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bra: 說多年未發作並無就診紀錄就能正常承保的,大概是因循要保 07/10 12:48
→ libra: 書上的告知範圍打算採取不用告知吧 07/10 12:48
→ libra: 以前打工有認識一位朋友,也是這病症,每間都問了都是除外 07/10 12:51
→ libra: 或加費,基本上對於既往症來說,除外後保障的功能性就限縮 07/10 12:51
→ libra: 了 07/10 12:51
→ beriaura: 1.很明顯是 07/10 12:52
→ beriaura: 2.該狀況確實已發生且確診 07/10 12:52
→ beriaura: 3.保險公司不會賭發生的可能性,只能先儘量排除狀況 07/10 12:53
→ beriaura: 4.沒必要去質疑業務,且這回答也是在安慰你啊 XD 07/10 12:53
→ beriaura: 5.只要是投保前已發生疾病就不陪,加費也沒說就會陪 07/10 12:54
→ beriaura: 最少在加費文件上並沒有列出加費後就納入範圍 07/10 12:54
→ beriaura: 這已經險露出保險公司意願了 07/10 12:54
→ nansaki0731: O_Q好的 我了解了 謝謝兩位熱心回答 07/10 13:13
推 libra: 說到既往症,個人看過不少主管的件加費後還除外相關疾病的X 07/10 13:43
→ libra: DD 07/10 13:43
→ mcintyre: 以加費方式承保,已有人提出不同見解,至於實際判決 07/10 19:21
→ mcintyre: 似乎還沒有看到過,而既往症拒賠有其一些條件不是那麼 07/10 19:22
→ mcintyre: 簡單的"100%"拒賠 07/10 19:22
→ beriaura: 若有些條件不是那麼輕鬆好達成, 07/10 19:50
→ beriaura: 甚至爭議點很高,那對消費者而言,列為可賠就會有問題 07/10 19:51
→ beriaura: 就如同融通都沒人敢保證了,更別是此狀況更糟糕 07/10 19:51
→ mcintyre: 看誰認定的問題囉! 07/10 20:22
→ beriaura: 是啊,絕對不是你我,只能燒香拜佛 07/10 20:23
→ beriaura: 把這種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本來就很危險 07/10 20:24
→ beriaura: 難怪常有前輩跟我說,通常無知者皆無畏啊 07/10 20:25
→ mcintyre: 但以自己的知道的、認為是一切甚至去嚇人也很危險啊 07/10 20:28
→ beriaura: 若照著條款規則走,變成嚇人了,那消費者該用什麼為標準 07/10 20:29
→ beriaura: 又不是要發葉姵文,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情呢? 07/10 20:30
→ beriaura: 過度的放寬理賠可能性根本沒有好處 07/10 20:30
→ beriaura: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的文章你忘記了嗎? 07/10 20:32
→ mcintyre: 真的依照條款走? 07/10 20:36
→ mcintyre: 實務上是怎樣不會你沒碰過吧!若要說某W我只能說他就也 07/10 20:37
→ mcintyre: 只能在某版逞威風啊!實際上他跟理賠部打過交道甚至因此 07/10 20:38
→ beriaura: 噗,難道你要跟消費者說,不依照條款規則走嗎 07/10 20:39
→ mcintyre: 訴訟過嗎? 拿那邊文章給某國立法律系教授看過都說亂扯 07/10 20:39
→ mcintyre: 不是在講既往症的事情嗎?不要扯到其他的喔 07/10 20:39
→ beriaura: 哦,那分享一下你讓加費/除外的既往症理賠成功的例子吧 07/10 20:40
→ beriaura: 口說,無憑 07/10 20:40
→ beriaura: 不要扯到其他的喔 ! 07/10 20:40
→ mcintyre: 那就先問你肺炎、支氣管炎算不算既往症 07/10 20:41
→ beriaura: 這不是廢話嗎,我投保之後發生的怎算是既往症 07/10 20:42
→ beriaura: 你都用這種方式訴訟的嗎 @@? 07/10 20:42
→ beriaura: 看到這個問題不禁覺得,這樣有點浪費時間 07/10 20:44
→ beriaura: 還是把生命浪費在值得的事情上吧 XD 07/10 20:44
→ mcintyre: 不是喔~~投保前有因肺炎、支氣管炎住過院 07/10 20:44
→ mcintyre: 你自己愛問的啊~~~!!! 誰會問投保之後的事情啊 07/10 20:45
→ beriaura: 你這是翻供的意思嗎....... 07/10 20:45
→ beriaura: 若律師像這樣問問題,可是會被駁回打槍的.... 07/10 20:45
→ mcintyre: 你明知道的啊結論啊! 07/10 20:45
→ mcintyre: 所以說不用硬扯什麼,有很多實務以及 小細節的事情啊 07/10 20:46
→ beriaura: 以這問題來看,訴訟過嗎? 07/10 20:46
→ beriaura: 若訴訟過,這樣問問題也太....了吧 07/10 20:46
→ beriaura: 又不是立法委員OR政治人物,怎又出現這種感覺 07/10 20:47
→ mcintyre: 當初投保有告知,沒有除外,過兩年後一樣的疾病住院 07/10 20:48
→ beriaura: 好像在看某些政治新聞/政治論壇 XD 07/10 20:48
→ mcintyre: 保險公司直接理賠,沒有到訴訟,保險公司會不知道主張 07/10 20:48
→ mcintyre: 既往症或是保127嗎 07/10 20:48
→ beriaura: 1.請先拿出確實例子 07/10 20:49
→ beriaura: 2.保險公司主不主張是他決定的,不是不主張就是都可以 07/10 20:49
→ mcintyre: 不是只有一例喔!還有泌尿道感染的~ 07/10 20:50
→ beriaura: 難道你要說,保險公司對於門診手術 07/10 20:50
→ mcintyre: 確實~~1.我沒必要犯違反個資法的事情2.也沒必要向誰交代 07/10 20:50
→ beriaura: 不知道可以不融通嗎 XD? 07/10 20:50
→ beriaura: 既然如此,那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07/10 20:51
→ beriaura: 我有保單條款保險法可講 07/10 20:51
→ beriaura: 你只剩下拿不出來的東西 07/10 20:51
→ beriaura: 又不是國防布,沒有畫面 07/10 20:51
→ wangseja: mcintyre 水桶30日(板規罰則2) 07/10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