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ldaz: 不一定會除外 要看 醫生認定將來是否有影響 跟核保人員是 07/10 23:54
→ hildaz: 否願意接受 07/10 23:54
→ masaka: 心臟科醫師口頭說沒問題,以後不必追蹤,不知道如何舉證? 07/10 23:56
→ masaka: 除了檢查報告之外,不知道還需要什麼才能說服保險公司 07/10 23:57
→ beriaura: 有檢查就直接看報告內容即可 07/11 00:14
→ beriaura: 有些異常數值醫生也是會說無傷大雅不需追蹤 07/11 00:14
→ beriaura: 但對保險公司而言看法卻不會是那樣 07/11 00:14
→ beriaura: 比較有趣的是,在你目前講述的內容來看 07/11 00:15
→ beriaura: 住院不到七天,無早產/過輕/體檢都正常(? 07/11 00:15
→ beriaura: 那這樣似乎沒有一項符合告知範圍的 07/11 00:15
→ beriaura: 檢查結果是正常,還是雖有異常但醫師說不需追蹤呢? 07/11 00:16
推 toro736: 同上 不過這就是原PO開頭說不能接受的地方 原PO何苦呢 XD 07/11 00:16
→ beriaura: 補充一點,投保前疾病若未來復發,那不在保障範圍內 07/11 00:19
→ robin0941: 要求告知的時間範圍內告知即可,一般健檢異常是2年內, 07/11 00:25
→ robin0941: 正常則不須告知。 07/11 00:25
→ robin0941: 另外,有時實務上也會看狀況嚴重與否及該保險公司過去 07/11 00:34
→ robin0941: 理賠模式而調整作法。 07/11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