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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連結: http://www.ib.gov.tw/ch/home.jsp?id=42&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508270002&toolsflag=Y&dtable=Penalty 池○○君於執行保險經紀人業務時,核有與保險法相關規定不符之情事,應依保險法第 167條之2規定處立即改正。 一、裁罰時間:104年8月27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池○○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池○○君於執行保險經紀人業務時,對於解約申請文件未確實審核而 簽署,有未踐行保險經紀人應維護保戶權益之注意責任之情事,核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3條(行為時第27條)第1項規定不符。 五、裁罰結果:立即改正。 六、其他說明事項:無。 好奇,版上有正在執業的保險經紀人嗎? 一家中大型保經業務量這麼大,一個人怎麼有辦法每一件契約文件都確實審核而簽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1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40733735.A.85F.html
mcintyre: 會問那個問題代表其實不了解實際狀況啊 08/28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