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ologi: 同一家公司已有紀錄,除非重送別家這做法才有意義 09/19 09:13
→ ecologi: 這種體況,投保時若要告知,就應先調閱病歷附給保險公司 09/19 09:20
→ ecologi: ;若病歷並無提到,那告知確實是多餘的 09/19 09:20
→ ecologi: 若不打算改投保別家,就照會期限內找別的醫生開證明 09/19 09:28
推 abcccbbs: 本件撤件,重送其他家保險公司健告都正常就可以順利承保 09/19 10:46
→ rr8907010: 感謝大大告知 09/19 16:23
推 beriaura: 這是一種找替死鬼的概念 09/19 18:32
→ beriaura: 醫師開了沒事情,結果真是,醫師死 09/19 18:32
→ beriaura: 核保相信沒差,直接核保,結果後續有狀況,核保死 09/19 18:33
→ beriaura: 送件不實告知被抓到,保險公司取得解約權利,消費者死 09/19 18:34
→ mcintyre: 有一種狀況是醫生不願意開診斷書,不願背書 09/19 23:28
→ mcintyre: 確認的方式就是去調閱門診病歷紀錄,看是否有相關疑似 09/19 23:29
→ mcintyre: 的記載,若無那就是醫生口頭提醒而已,不能算是疾病 09/19 23:29
推 girlo: 病歷上沒有就不需要特別提吧 09/19 23:49
推 sunkist74: 推樓上be大的註解 09/22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