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bcccbbs: 息肉除外而已,個人認為算小事... 10/22 11:45
→ agneys: 這事可大可小 沒那麼一定.. 10/22 13:45
→ beriaura: 會拒保還是除外要看追蹤的狀況 10/22 15:14
→ beriaura: 要醫師開痊癒的相關證明其實不容易 10/22 15:15
→ beriaura: 畢竟有些疾病不是那麼好判斷是否真的好 10/22 15:15
→ beriaura: 若他開錯了診斷...怎麼辦? 10/22 15:15
→ bigbigmac: 那如果兩年後再保 我是否根本也不需要告知 之前的體況 10/22 15:16
→ bigbigmac: 因兩年內都是正常的 也沒看什麼病之類的 10/22 15:17
→ beriaura: 那就變成,你這兩年內都不能追蹤該狀況 10/22 15:21
→ beriaura: 因為是看最後追蹤/就診的日期起算兩年 10/22 15:21
→ beriaura: 你就要付出該狀況會有惡化的風險 10/22 15:21
→ beriaura: 而保險本身,也只理賠投保後新發生的疾病 10/22 15:21
→ beriaura: 雖可買到保險,但不一定對自己真的比較好.. 10/22 15:22
→ bigbigmac: 那您的建議是? 就不保了嗎? @@? 10/22 15:26
→ bigbigmac: 以保險來說 連續追蹤兩年體況OK 和完全不追蹤2年 10/22 15:30
→ bigbigmac: 有差異嗎?? 感謝 10/22 15:31
推 BabyWolf: 新發生的疾病如何定義呢 這顆息肉夾掉 別處另張一顆算不 10/22 16:43
→ BabyWolf: 算新發生 如果發生部位又頗接近 誰負責舉證 誰負責裁定 10/22 16:44
→ ecologi: 就像有人每年做健檢,有人從來不做,但在告知事項同樣勾 10/22 17:03
→ ecologi: 否時,並不等同對承保的風險一樣,除非強迫投保前都要做 10/22 17:03
→ ecologi: 同樣檢驗項目的體檢,不然也可說是一種不公平。 10/22 17:03
→ ecologi: 兩年不算短,除非自己覺得沒有必要才未做追蹤,也無不適 10/22 17:04
→ ecologi: 就醫。也可以說這是假定不會為了投保,故意兩年不做健檢 10/22 17:04
→ ecologi: 、不做追蹤。 10/22 17:04
→ ecologi: 如同投保壽險兩年內自殺不會理賠,那會不會有人真的蓄意 10/22 17:05
→ ecologi: 投保兩年後再自殺?現行的框架如此,制度也是進化中的。 10/22 17:05
→ beriaura: 這是制度面的問題,保險定義就是只理賠投保後的新疾病 10/22 20:28
→ beriaura: 誇大OR縮限的解讀都會造成保費計算上的問題 10/22 20:29
→ beriaura: 但台灣人通常無法接受不理賠,這導致保費也有拉高在此 10/22 20:29
→ beriaura: 自行去衡量要怎樣去做就是了 10/22 20:29
→ beriaura: 因為不好證明,投保時無除外,要去凹這理賠的可能不低 10/22 20:30
→ beriaura: 也因此有告知多會已除外做為最低的限制 10/22 20:30
→ beriaura: 就看你要站在哪個角度去看這件事情 10/22 20:30
→ beriaura: 對自己有利的當然是想辦法不除外,去凹理賠 10/22 20:31
→ beriaura: 但對整個保險環境而言,不該賠的本來就不該理賠 10/22 20:31
推 az01292001: 誠實告知!該調病歷就調,該體檢就體檢,沒什麼 10/23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