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cologi: 若選a,無不實告知的情事,何來兩年內保險公司可解約? 01/12 09:57
→ ecologi: 另外,雖然保險法第64條對於隱瞞告知的解約時限是兩年 01/12 10:07
→ ecologi: ,但超過兩年未必一定沒有解約的空間。 01/12 10:07
→ ecologi: 一般情況下因保險法是民法的特別法,所以會優先於民法 01/12 10:08
→ ecologi: ,但若蓄意隱瞞的情事太超過,未必不能用民法第92條的 01/12 10:08
→ ecologi: 詐欺,來打官司主張不實告知而要做契約之撤銷。 01/12 10:09
1.105年1月12日你提到保險公司未必不能用民法92來主張 根據我所蒐集到的資訊指出86年11月5日之後 保險公司即不會因為保險法64與民法92產生競合時主張民法92 所以你是有看過在86年11月到105年1月12日之間有出現這樣的判例?
→ ecologi: 不好意思,我說的是未必不能打官司,並非指保險公司可逕 01/13 13:19
→ ecologi: 行撤銷。也另有其他先進指出,有實際被解約的案例。 01/13 13:19
2.其他先進不管是誰 表示有指出在86年到現在的期間 保險公司因超過保險法64條第3項之除斥期間 而主張民法92之案例 那你一定是有看過的嘛 可以把資料提出來讓版眾了解嗎? 這樣含糊的帶過比較專業?既然你援引法條那就應該要用更專業的態度去面對 而不是含糊其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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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snu510291 (117.56.160.73), 01/14/2016 09:50:45
推 Keade0325: 專業推 法律這邊不熟 謝謝大大 01/14 12:56
→ nlevta: 保險法51條和民法179,184就可以突破隱瞞超過2年的期限,保 01/16 09:25
→ nlevta: 戶要還錢,已有法律判決 01/16 09:25
→ hsnu510291: 我知道有這案例 所以我這邊針對的是他講的那句話 01/17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