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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檢視我家人15年前的舊保險 有一個疑問(已爬文)請教 假設我得了癌症 那我保的癌症險(20cr)要支付我手術費及病床費 另外我還有保手術醫療保險(Sir)跟住院費用給付保險(hir) 還會在另外支付手術跟病床費嗎? 內文是寫說疾病或意外造成是給付 那麼癌症是疾病且可以給付? 那如果我還有買實支實付的保險(HS) 是否能出示收據(假設癌症需要用到自費的耗材之類)給付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9.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56460153.A.B21.html
joy: 。癌症是疾病無誤 02/26 12:46
joy: 。HS的首要理賠條件是【住院】 02/26 12:46
joy: 所以因癌症住院,且住院期間用到自費耗材等,憑收據可給付 02/26 12:47
joy: 但癌症不一定會住院,所以HS不一定會有作用 02/26 12:48
joy: 這時候可以靠傳統癌症險(像文中的20CR)給門診費,但很少 02/26 12:50
joy: 所以一次給的險種對抗癌症會比較適合(不用治療就可以領) 02/26 12:50
joy: 而20CR含有很高的一次給付金額 02/26 12:52
m1234: 謝謝J大,那癌症手術,sir有給付嗎?即使20cr已經付過一次 02/26 15:29
m1234: 了? 02/26 15:29
m1234: 應該說cr20住院手術給付與sir,hir有互斥嗎 02/26 15:32
beriaura: 另可注意發生 & 發現的差異性 02/26 17:32
beriaura: 這在癌症險中比較常出現 02/26 1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