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reedeno: 保險公司不能解約 但是有權不賠 03/07 21:31
→ g9591410: 淦你朋友這種無良業務... 03/07 21:54
→ beriaura: 保險理賠的是投保生效後新發生的疾病 03/07 21:55
→ beriaura: 不實告知解約的權限主要在於投保後的兩年內 03/07 21:55
→ beriaura: 切記,別為了躲這兩年,等到兩年過後再回頭申請 03/07 21:56
→ beriaura: 這樣依然會有解約的問題出現 03/07 21:56
推 STG44: 你朋友是不懂還是無良業務阿=.= 03/07 22:05
→ allen80149: 這朋友... 03/07 22:06
→ ininderSony: 謝謝大家回覆 基本上是擔心以後如果其他原因就醫, 03/07 22:07
→ ininderSony: 卻被以僵直性脊椎炎未告知拒賠,若真會這樣,是不是 03/07 22:07
→ ininderSony: 保費別繳了比較實際(解約會退還已繳保費嗎?) 03/07 22:08
→ beriaura: 過兩年已失去解約權/保險公司理賠投保後新發生疾病 03/07 22:09
→ beriaura: 已事後諸葛論,你的不實告知沒有造成損失 03/07 22:09
→ beriaura: 但若當初很剛好的在兩年內有狀況.... 03/07 22:09
→ ininderSony: 請問這樣的意思是(1)非相關疾病會理賠.(2)所有病 03/07 22:21
→ ininderSony: 都不賠,趁早認賠別保了呢? 03/07 22:21
→ ecologi: 既往症不賠 03/07 22:25
→ ininderSony: 了解 謝謝 03/07 22:28
推 addadd1234: 防癌可OK,沒有保險127適用.醫療就難說了 03/08 00:52
→ mcintyre: 樓上~~~~~未必喔 03/08 14:14
→ beriaura: 不知道,可OK是否等於可能OK呢XD? 03/08 17:37
→ ecologi: 要OK的前提,一定要避開因僵直性脊椎炎導致的相關理賠 03/08 20:42
→ ecologi: 可是這體況能否避得乾乾淨淨的,似乎也有點複雜 @@ 03/08 20:45
推 addadd1234: 說穿了還是舉證責任,舉證之所在即敗訴之所在~ 03/13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