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ackcat358: 請問爭議的是哪一家保險公司,是否可以分享? 03/13 12:45
推 hank0624: 公平合理 03/13 12:52
推 sisistar: 推 我也覺得要慎選保險公司,很多人說商品比較重要 03/13 13:01
→ sisistar: 但是好商品,但卻不願理賠,也還是違背保險分散風險本意 03/13 13:01
推 sisistar: 可以分享法院判決的案號嗎? 03/13 13:04
推 HaLoLaNcer: 好想知道是哪家公司 03/13 13:38
推 scott2009: 爭議中心真的都矮保險人一節,跟中心要對造的文件 03/13 14:43
→ scott2009: 只會一直跳針跟我講「別再逼他了」,武器對等不是正常 03/13 14:44
→ scott2009: 的嗎?真好笑 03/13 14:44
→ hank0624: 能讓 保險公司 與 保戶 都很討厭 03/13 21:06
→ hank0624: 看得出來 很公正合理 對吧? 03/13 21:06
→ zivking: 蠻訝異的,金保法最重要的精神就是把金融服務業責任定調 03/13 21:06
→ zivking: 為無過失責任,把舉證責任定為倒置原則,簡單說你去申訴 03/13 21:06
→ zivking: ,金融服務業就要自己舉證己方無過失,這是基於雙方不對 03/13 21:06
→ zivking: 等所設置的,別於一般的舉證責任分配。竟然在評議過程這 03/13 21:06
→ zivking: 樣說,實在非常不理解 03/13 21:06
推 jackalpop: 評議中心本來就不是最後的方式 03/13 22:02
→ jackalpop: 不然走法院走心酸的嗎 03/13 22:03
→ beriaura: 所以才會說,理論在多不如實際跑幾次 03/13 22:48
→ zivking: b大師你說說看評議流程啊 03/13 23:12
→ zivking: 不好意思,小弟才疏學淺,沒跑過評議,請教實務經驗豐富 03/13 23:20
→ zivking: 的b大師,請務必開示 03/13 23:20
→ beriaura: 你沒有跑過,講在多都是紙上談兵啊 03/13 23:20
→ beriaura: 既然如此,又何必浪費口舌呢? 03/13 23:21
→ beriaura: 況且,這些事情我在其他篇都提過一點了 03/13 23:21
→ zivking: 抱歉喔!我沒被申訴過怎麼跑? 03/13 23:22
→ zivking: 哎呀,b大師果然又來了,請教您嘛!您厲害啊,我想懂保險 03/13 23:23
→ zivking: 評議流程與注意事項嘛 03/13 23:23
→ beriaura: 就說你把其他篇文章看一看,有提出實務經驗的不止我 03/13 23:27
→ beriaura: 這邊一堆有經驗的人,所以沒人會在那賣鬧 03/13 23:28
→ zivking: 那篇啊?請給我網頁版網址好嗎?我想學哩!又,b大師你 03/13 23:29
→ zivking: 怎在評議上主張的啊? 03/13 23:29
→ beriaura: 想學,就該自己去學 03/13 23:29
→ beriaura: 你把你每篇回過的文章看一看,一直有人要教你 03/13 23:30
→ beriaura: 只是你一值都放棄了 03/13 23:30
→ zivking: b大師,你又在說笑了,我是問您評議流程,您不是跑過?您 03/13 23:34
→ zivking: 應該不是經高層不然就是被申訴過,這麼豐富的經驗,您說 03/13 23:34
→ zivking: 說看讓大家學學 03/13 23:34
→ beriaura: 果然,又在賣鬧了 CC 03/13 23:45
→ beriaura: 剛好讓原PO看一下 :) 03/14 00:00
→ mcintyre: 以保險理賠來說,申請評議跟是否被申訴過或是高層有什麼 03/14 00:03
→ mcintyre: 關係啊? 貼無過失主義的資料然後呢?? 03/14 00:03
→ zivking: 為什麼貼這個,原po寫「評議中心可以說文件極為簡略看不 03/14 00:10
→ zivking: 出應該理賠」,這不是評議中心該做的評斷與說的話,保險 03/14 00:10
→ zivking: 公司若覺得保戶提出的文件不足,應該主動說明需要補什麼 03/14 00:11
→ zivking: 資料,如果覺得資料錯誤或未達理賠標準,則自該主動拿出 03/14 00:11
→ zivking: 佐證資料證明未達原因 03/14 00:11
→ beriaura: 然而,這在原PO的例子並不適用,否則也不會走到法院了 03/14 00:18
→ zivking: 呵呵 03/14 00:19
→ beriaura: :) 03/14 00:27
→ breadcake: 呵呵 保險公司要我提出的資料都非保單條款所明定 懂嗎 03/14 02:22
→ breadcake: ? 03/14 02:22
→ breadcake: 金保法這個我也很清楚 舉證責任在那方我也很清楚 03/14 02:30
→ breadcake: 但你要用金保法的無過失責任 請上法院說 不是評議中心 03/14 02:31
→ breadcake: 法官判決業已記載文件詳細載明並符合理賠要件 被告只是 03/14 02:37
→ breadcake: 空言爭執 03/14 02:37
→ zivking: 那可以請教所謂非保單明定資料?例如身故,申請時要死亡 03/14 02:53
→ zivking: 證明,或者癌症,須檢附病理報告,我想這都應該合理,那 03/14 02:54
→ zivking: 您所說非必要為何種資料?又,金融評議中心是依金保法所 03/14 02:54
→ zivking: 成立,依照該法處理爭議,因此,我想舉證倒置原則應該也 03/14 02:54
→ zivking: 該適用,否則評議中心成立則無意義 03/14 02:54
→ zivking: 所以,我真的蠻好奇您的案由與當初保險公司要求的資料項 03/14 02:57
→ zivking: 目?若依您經驗所分享,評議實在沒有存在必要了! 03/14 02:57
→ zivking: 評議位於調解之後,且與民事判決有同等效力,因此,無過 03/14 03:04
→ zivking: 失主義應有適用餘地,否則淨往法院跑,這機關真沒必要存 03/14 03:05
→ zivking: 在 03/14 03:05
→ breadcake: 法院是依照憲法規定所成立的,拿著法院的判決書與評議 03/14 03:07
→ breadcake: 中心的決定,一個說賠一個說不賠,聲請強制執行的時候 03/14 03:07
→ breadcake: ,法律效力就有差了,誰的存在會較無意義呢? 03/14 03:07
→ zivking: 照理不是評議完不服才去法院?兩條線應該為先後非平行才 03/14 03:13
→ zivking: 是? 03/14 03:13
→ zivking: 可以請教判決案號嗎?站內信也行,小弟真的想了解緣由 03/14 03:16
→ zivking: 如果爭點在日間住院是否有必要?非日間住院是否有理賠, 03/14 03:22
→ zivking: 我想保險公司應該舉證日間住院為非必要證明,這無論在評 03/14 03:22
→ zivking: 議或法院都是必要的,不然評議委員如何評議? 03/14 03:22
→ breadcake: 如何評議?只要結果有利保險公司就好了 內容愛怎麼寫 03/14 03:48
→ breadcake: 都可以 03/14 03:48
→ zivking: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或許你的經驗讓你不好受,但這制度目 03/14 04:26
→ zivking: 的是為了解決小額金融消費爭議所特別設的,加速弭平爭議 03/14 04:26
→ zivking: ,看立法理由與精神都是為消費者,只能說執行面有落差, 03/14 04:26
→ zivking: 這真的很不應該 03/14 04:26
→ dion02 : 確實像你講的偏袒保險公司 08/11 23:47
→ dion02 : 但保險公司太誇張所以還是判給我 08/11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