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ivking: 強責第11條:父母、配偶、子女為第一順位,同一順位有多人 04/05 05:42
→ zivking: 時,均分。母親離婚配偶身分消滅,子女身分權不因結婚而 04/05 05:42
→ zivking: 消滅。因為對方是小貨車,若是在執行業務途中,除刑法業 04/05 05:42
→ zivking: 務過失致死,還可依民法分別向肇事者、僱主提損害賠償。 04/05 05:42
→ zivking: 最後,節哀 04/05 05:42
推 misu2718: 推樓上..但不知有無子女未成年,監護人的問題 04/05 14:52
→ zivking: 純受法律上利益,是不用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04/05 15:45
推 story0711: 補充,強制險可不經和解,逕向對方投保之保險公司請求 04/05 15:51
→ story0711: ,目前身故賠償為兩百萬。希望對你有幫助,請節哀 04/05 15:51
→ zivking: 是220萬 04/05 15:53
推 story0711: 多的二十萬你要給嗎? 04/05 20:48
→ hsinlu: 如果有醫療單據記得準備好 04/05 22:31
→ zivking: 啊,抱歉,因為剛辦過220,忘了裡面有20不是 04/06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