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betam07670: 9.可買不同家 09/18 19:13
→ mobetam07670: 10.有出險,強制險不會,第三責任險會 09/18 19:13
感謝解答!
→ gleemoore: 8應該是要說加買第三人吧,你可以在同家保險公司買 09/18 19:36
→ gleemoore: 不想一年繳好幾次錢,你就不要買算了 09/18 19:36
應該是說家人希望續保強制險的時候,第三人責任險能夠一起續
不要年初續強制險,年中就忘了第三人責任險到期沒續保到這樣
→ gleemoore: 7.否 09/18 19:37
→ gleemoore: 6.手機這種東西,你就認命吧,手機的折舊很高 09/18 19:37
→ gleemoore: 對方可以抗辯 殘值 或是 維修費用 較低的一項 09/18 19:40
→ gleemoore: 5. 到底是醫藥費,還是維修費 09/18 19:42
因為醫療費用較大,手頭較吃緊,故機車/手機尚未送修處理,僅開了估價單。
→ gleemoore: 4. 自己的醫療保險不會影響 09/18 19:42
→ gleemoore: 3.對方出險就要,對方不出險就找調解委員會 09/18 19:44
→ gleemoore: 不要私下和解 09/18 19:44
→ gleemoore: 看對方怎麼處理,理論上是都要 09/18 19:47
→ gleemoore: 1.對 對方要不要保險出險,是他的權益 09/18 19:47
感謝您耐心解惑。
另外想加問一個問題:
目前光是醫療費支付就造成經濟上的壓力,
請問家人是否可以先跟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理賠下來,
這樣才有辦法去處理後續財損維修的部份...
還是說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一定要一起辦理一起理賠?
謝謝!
※ 編輯: ivansailu (114.45.81.74), 09/18/2016 23:20:20
→ may22: 強制和第三可以分開。強制2年內都可以申請,你既然急用錢, 09/19 19:47
→ may22: 可不用等療程做完才一次給付,先把手上的現有收據送去請領 09/19 19:47
→ may22: 即可。最後調解時,只要針對第三談和解就好,和解書註明調 09/19 19:47
→ may22: 解金不含強制險即可。(記得6個月內可提刑事過失傷害,以刑 09/19 19:47
→ may22: 逼民,他就會去啟動第三了) 09/19 19:47
→ ivansailu: 謝謝m大解說! 09/20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