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lovemi: 我也想知道 12/11 22:00
推 mhwork: 理賠時保險公司一定調病例,只要你家人在投保前有使用健保 12/11 22:04
→ mhwork: 卡掛過糖尿病,就慘了 12/11 22:04
推 mhwork: 拖過兩年保險公司依法無法解除契約,但健康告知未誠實以告 12/11 22:06
→ mhwork: ,保險公司能以此為理由不賠 12/11 22:06
推 mhwork: 只要是與糖尿病及併發的症狀,都有可能不賠 12/11 22:08
→ mhwork: 但與糖尿病無關的,保險仍該賠。 12/11 22:09
→ kkFa: 感謝m大, 想請問這保險有含身故保險金,那會追究死因嗎? 12/11 22:29
→ kkFa: 例如跟糖尿病有關,那身故保險金賠嗎 12/11 22:30
→ zivking: 錯了,依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辦法,電話行銷不受保險法第6 12/11 22:45
→ zivking: 4條限制,保險公司無契約解除權依據。惟仍受保險法第127 12/11 22:45
→ zivking: 條拘束,保險公司不負擔投保前疾病。依我看,您家人罹患 12/11 22:45
→ zivking: 糖尿病,醫療險肯定是不用想了,但既然已經如此了,您家 12/11 22:45
→ zivking: 人如果不主動解約,保險公司只能拿該業務員開刀,拿客戶 12/11 22:45
→ zivking: 沒轍。另糖尿病雖無理賠,但還是有發生疾病可能,如果經 12/11 22:45
→ zivking: 濟無壓力,還是留著吧!頂多告誡家人勿再投保 12/11 22:45
→ zivking: 原則上意外險定義為外來、突發、非疾病,符合上述三要件 12/11 22:49
→ zivking: 意外險應予以理賠。至於終身醫療、手術有退還保費是以身 12/11 22:49
→ zivking: 故保險金處理,為壽險,因此,原則上除非自殺(但這險種 12/11 22:49
→ zivking: 自殺也是退還保費),原則上是不會有其他約束 12/11 22:49
→ kkFa: 感謝z大~那如果因疾病影響意外傷害的嚴重度及預後呢? 12/11 23:14
→ kkFa: 例如:因為糖尿病傷口不易好,影響意外後的傷殘 12/11 23:16
→ kkFa: 保險公司可否主張不理賠呢? 感謝回答~~ 12/11 23:17
→ zivking: 依主力近因,如果能證明係因該疾病併發,原則上保險公司 12/11 23:43
→ zivking: 可不負理賠責任,如糖尿病常見的截肢 12/11 23:43
→ zivking: 但如果糖尿病患者因癌症住院,則該醫療險應予以理賠。保 12/11 23:46
→ zivking: 險公司判斷,還是得尊重通常的醫學進程 12/11 23:46
→ zivking: 更正:如果糖尿病患者因癌症住院,該癌症若非因糖尿病所 12/11 23:48
→ zivking: 致,則該醫療險應予以理賠。(前提,癌症發現需再投保後 12/11 23:48
→ zivking: ) 12/11 23:48
→ kkFa: 嗯嗯,瞭解,謝謝Z大~~ 12/12 00:17
推 scott2009: 保證承保不保證理賠 12/12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