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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2號那天在沒有交通號誌的巷子交叉口和一台機車相撞 我有皮肉傷和一些內傷,而機車部份是前輪車殼裂開,右邊握把和煞車損傷、前車殼換新 而對方則是輕微皮肉傷,和一些內傷,車子的部份由於是舊車,油箱破裂和車殼損毀 目前醫療的部份自己保的意外險已經賠給我了 想問修車費用的部份,是要到哪個階段才開始談理賠 是理清肇事責任雙方開始談和解之後嗎? 而我的保險公司說公司只有理賠醫療的部份,修車的部份沒有理賠,這樣是正確的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14.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86999197.A.967.html ※ 編輯: jane1885 (223.138.114.253), 02/13/2017 23:20:14 ※ 編輯: jane1885 (223.138.114.253), 02/13/2017 23:20:36
permanentamy: 強制險這部份是陪對方,而且也不賠財損 02/13 23:26
permanentamy: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這個也是陪對方 02/13 23:26
jane1885: 所以車子修理的費用是要看對方有沒有保第三責任,有保 02/14 00:05
jane1885: 的話對方保險公司才會賠給我,沒有的話則是對方要自己 02/14 00:05
jane1885: 掏錢賠 02/14 00:05
jane1885: 是這個意思嗎,謝謝你回答我! 02/14 00:06
bbbigbird: 應該說總損失依對方過失比例要賠給我們,對方若有保險 02/14 00:15
bbbigbird: 則可轉嫁給保險公司賠付,若無就要直接找對方要,要不 02/14 00:16
bbbigbird: 要的到就要看對方的態度跟經濟狀況了(攤)~~~ 02/14 00:17
jimmy8069: 車損會算折舊你也別太高興 02/14 00:19
jimmy8069: 要不到就假扣押與法拍強制扣薪就可以了 02/14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