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996: 保了不賠 有意義嗎== 02/14 15:33
→ k996: 我會建議換一個業務....這個業務可能做不久 02/14 15:34
→ k996: 這種事情最後有爭議 打官司業務人員很大機會輸 02/14 15:34
→ ecologi: 健康告知事項的大框框是主管機關提供,各家公司只有做微 02/14 15:36
→ ecologi: 調、差異甚微。 02/14 15:36
→ ecologi: 保險法第64條、第127條,對於須據實告知、投保時已在疾 02/14 15:36
→ ecologi: 病中者該項疾病不負給付責任,也非保險公司所定。 02/14 15:37
→ ecologi: 弄清楚上述問題,便可知道相關是是非非之所由來。 02/14 15:37
→ superego: 所以不保算了的意思嗎? 02/14 16:20
推 awei181: 照健康告知書上,逐項據實回答,到自己要知道,既往症是 02/14 16:43
→ awei181: 無法理賠 02/14 16:43
→ awei181: 「但」自己要知道 02/14 16:44
推 CK100: 有問有答,沒問不答,只是既往症不賠,並沒有違反告知 02/14 16:55
推 CK100: 還是可以保,只是這個疾病無理賠,家人也有先天性心臟病, 02/14 16:57
→ CK100: 有做手術,落在5年內告知時間,有誠實告知,全球和保德信 02/14 16:57
→ CK100: 實支實付加50%, 02/14 16:57
推 CK100: 超過5年無因先天性心臟病就醫不用告知,無違反告知,只是 02/14 17:00
→ CK100: 心臟病既往症不賠 02/14 17:00
推 CK100: 但請誤隨便送件而留下拒保資料,心臟病核保相對嚴謹, 02/14 17:06
→ awei181: 若五年內,連掛號問診心臟方面都沒,那是可以勾否,並不 02/14 17:34
→ awei181: 是沒吃藥或開刀就不用告知,別誤解「診療」意義 02/14 17:34
推 ywl: 若是超過5年無因先天性心臟病就醫不用告知->若投保後因心臟病 02/14 19:37
→ ywl: 需理賠 ,也不會賠嗎 ? 02/14 19:37
→ awei181: 只要保險公司查到是既往症就不會賠,這是法律給他的保障 02/14 21:27
→ awei181: 不然每人都等身體出毛病再保險就好了,那保險公司就倒光 02/14 21:28
推 cucudodo: 之後罹病有機會被查到以往病史而除外不理賠 02/15 08:51
推 iherd: 健康告知該告知就是要告知 這個業務員很有問題 02/16 02:39
推 c79319: 這個業務有什麼問題嗎...?他只是提供選擇給你不是嗎 02/16 10:14
→ chocho76: 選擇什麼...依照要保書上問的五年內沒就診就不用告知 02/20 10:01
→ chocho76: 不論告不告知,對於既往症都是不賠的 02/20 10:01
推 shaphanty: 保了不賠阿,錢繳出去,業務佣金抽到,你要理賠時保險 06/30 17:19
→ shaphanty: 公司拿保險法出來你就掰了 06/30 17:20
→ shaphanty: 保險法是法律喔!不是契約,業務換一下吧..... 06/30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