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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法評論:乍聽之下,似乎很有道理,可是還有一點疑問,這是否是保險法規的漏洞 : 所致?
DALUGI: 保險法規漏洞? 02/26 10:58
這是民法的問題,爭議之處可以說跟保險法無關。 應該賠償乘客/旅客的本來是遊覽車/旅行社業者,只是因為 業者有跟保險公司投保「乘客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 才變成由保險公司理賠。 (跟保險法相關的是,身故理賠金根據保險法第94條2項,可 由保險公司替業者直接理賠給「被害人」之「請求權人」。) 責任險理賠縱可作為抵充業者的責任,但並不是說業者只需要 透過保險公司賠償投保金額就夠了,若不夠賠,「請求權人」 還是可以繼續向業者求償。 故旁系血親的哥哥不能作為「請求權人」請領妹妹的,不只是 責任險理賠金,還有業者超出責任險的賠償,這都是跟著民法 走的。若考量社會變遷與立法當時之背景不同,希望加入旁系 血親可作為「請求權人」,也是修民法,若把矛頭指向保險法 、甚至是保險公司,可說是還沒弄清楚問題在哪裡。 (註)本次事件關於「身故責任」的「請求權人」法律依據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 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2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或殯葬費之人,被害人 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 損害賠償責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88081940.A.6B6.html ※ 編輯: ecologi (118.165.154.94), 02/26/2017 12:27:13
zivking: 以為走錯板 02/26 13:03
Seilon: 民法也不是沒立委提過要修,但當出也是怕會有人無限上綱所 02/26 13:18
Seilon: 以被擋下 02/26 13:19
shine409: 太厲害了 掃盲推 03/17 14:09
oohhh: 長知識 謝謝分享 03/23 21:43
neili007: 推 專業人士 04/27 12:35
rainy78928: 推專業 06/23 12:16
chihchuan: 推 07/08 15:54
vita895: 你是幹理賠的吧 08/09 18:34
Ischolar: 這個時候就只講法律,不講人情了...... 09/10 08:53
iljie: 不錯的文 09/13 18:21
lucaskofcd: 這東西若賠一次,以後業者都把責任險當旅平險幫你保了 10/02 10:40
ryuboyex: 專業文 11/17 08:15
SparrowJ: 太專業了啦 11/22 16:29
r568520wood: 就像車禍的時候每個人都要保險公司賠給對方而對方也 11/24 00:59
r568520wood: 一直跟保險公司索取賠償的金額,熟不知真正確定賠償 11/24 00:59
r568520wood: 在這事故中所有金額的是兩方所協議,和解或是法院判決 11/24 00:59
r568520wood: !保險公司只負責針對你買的保額跟保障以內做理賠! 11/24 00:59
r568520wood: 但很多人都覺得保險公司就是要賠全部,常常都把責任 11/24 00:59
r568520wood: 丟給保險公司! 11/24 00:59
r568520wood: 保險是幫你移轉風險承擔部分的損失而「不是負全責」 11/24 01:00
dk100422: 專業給推 12/10 03:28
alphish: 配偶包括同性配偶嗎? 12/19 18:24
magic999: 同性配偶可以"登記"嗎?不能登記叫"配偶"嗎? 01/11 14:45
Dx4: 那請問是要賠多少錢才算公平呢? 01/25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