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lkids (翼をくださ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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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討論] 汽機車強制險可無故更換保險人嗎?
時間Sun Mar 12 08:14:26 2017
因朋友加入新的產險公司,想要我們幫他做業績,將汽機車強制險轉至他的保險公司。
我查線上法規網站:
https://goo.gl/IbtSwQ
第 21 條
要保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要保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
一、被保險汽車之
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
二、被保險
汽車報廢。
三、被保險汽車因
所有權移轉且移轉後之投保義務人已投保本保險契約致
發生重複投保情形。
保險契約依前項規定終止後,保險費已交付者,保險人應返還終止後未到
期之保險費;未交付者,要保人應支付終止前已到期之保險費。
第 22 條 要保人重複訂立本保險契約者,要保人或保險契約生效在後之保險人得
撤
銷生效在後之保險契約。汽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亦同。
前項撤銷權之行使,應於重複訂立事實發生之時起,至生效在先之保險契
約期間屆滿前為之。
保險契約經撤銷者,保險人應將保險費扣除保險人之
業務費用及
為健全本
保險費用之餘額,返還要保人。
上述條文,我的解讀是:
除了發生牌照吊銷、汽車報廢、所有權移轉,以及重複投保之情事外,均不得終止。
而如果是因重複投保而要求退保,也只能撤銷生效日在後的保險契約,並繳交業務費。
以這樣來說,我應該不能隨意停掉我的原汽機車強制險,然後轉去他的產險公司投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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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終於到了啟程的日子。
│
│和來機場送行的朋友們說著玩笑話,其實內心恍恍惚惚像在作夢。
│
│也似乎是因為,
為了走到「出發」這一步,耗盡了全部心力。 │
└─────────────────石田裕輔《不去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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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oolkids (36.227.5.135), 03/12/2017 08:17:19
推 kyankao: 強制險不行 你可以跟他保任意險(第三人、駕傷) 03/12 08:32
→ foolkids: 謝謝,再問:那如果所以第三人的話就可以隨意加退保了是 03/12 08:53
→ foolkids: 嗎? 03/12 08:53
推 hd0485: 強制險根本沒什麼業績可言 03/12 10:52
→ arise1561: 如果不賣車體險,其他根本就是賺便當 03/12 11:24
推 kyankao: 第三人 可以是隨時解約的 重複的話 就算真的事故 也不 03/12 12:27
→ kyankao: 能同時理賠一樣的東西 (像是實支實付一樣) 03/12 12:27
→ kyankao: 推 強制險 是賺一餐便當錢 哈哈 03/12 12:28
→ foolkids: 所以其實他是想藉由強制險再多買其他險種給我們吧… 03/12 12:43
推 alaric: 好啊, 舊單到期前一個月再來辦. 03/12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