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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ght520 (Pinka)》之銘言: : 這張是85年買的保單 : 當初契約終止日期是寫到105歲 : 可是補發的新保單沒有註明105歲契約終止日期 : 但確定的是保單價值解約金有算到105歲 : 這樣105歲可領的這筆錢是稱做滿期祝壽金嗎? : 105歲到了如果自己不去辦解約 : 南山是不會主動通知要保人說契約到期囉~byebye囉~這樣? : 我問南山怎說以前有註明契約終止日 : 後面的保單都沒有註明就是終身你活到200歲再領也可以 : 但滿期金受益人卻有被保險人的名字??是什麼原因 : 正常105歲到期保險公司不是應該主動通知被保險人來領錢 : 怎麼會因為之後補發新保單從有期限的契約日 : 變成也可以用到200歲的終身契約了? : 契約終止日可以說變就變嗎? : 滿期金受益人名字也因為這樣被刪除 : 我真的看不懂保險公司這麼做的用意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因為保險公司沒通知 : 而忘記去領這筆錢 : 感覺整件事有點複雜 :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的懂 : 整份契約被保險公司自行改了兩個地方 : 1、105歲契約終止→無期限的終身契約 : 2、滿期金受益人→無滿期金受益人 如果單純上照字面上來看...... 就是105歲契約終止變成死亡給付 這張保單之前也有人問 結果應該是當處賣的時候...並沒有確實告知 因為客戶可能因為認為有滿期金OR祝壽金才買的 客戶:有滿期金受益人 不是應該有滿期金嗎? 公司:沒有喔 只是當初商品設計錯誤而已 客戶:...... 如果你可以找到當初業務員跟你訴求是滿期或是祝壽金 是可以告公司詐欺的... 簡單來說就是賣了一個不完整的商品 公司後面才做亡羊補牢 如果當初業務員用壽險招攬就沒這問題了 簡單來說這張就是不管你活多久都領不到(除非邀看看條款有沒有寫全殘可領) 不然就是看解約金後面跟總繳有沒有差很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57.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90397502.A.8C6.html
right520: 那你對這保單不熟,這保單的解約金是每年增加的 03/25 14:54
right520: 所以沒有你說的不管活多久都領不到這種事 03/25 14:55
right520: 到契約終止日原應期滿剛好達到當初的身故保額給付受益人 03/25 14:57
right520: 但被他們改成無期限+刪除滿期金受益人,原始保單算什麼? 03/25 15:08
right520: 105歲可拿到的解約金跟200歲可拿到的身故金是一樣多 03/25 15:10
right520: 保險公司是想讓我們的錢放在他們那邊50年讓他們收利息嗎 03/25 15:12
g9591410: 這種東西是能有多少解約金...= = 03/25 19:22
right520: 我們保額買100萬,只要身故就有100萬,不然就是等105歲 03/25 19:48
right520: 但如果今天保險公司不主動通知,有100個人忘記申請解約 03/25 19:49
right520: 光一年保險公司就能賺100多萬利息,50年就賺500多萬利息 03/25 19:50
right520: 保險公司於契約終期應該通知,不是讓他們放著賺利息 03/25 19:51
g9591410: 實際上可不是這樣 03/2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