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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有發一篇文章詢問過, 事情是這樣的, 最近朋友的繼父過世, 因為身故前住院一個月, 最後的醫療保險金,保險公司說, 因為醫療保險無法指定受益人,只限被保險人本人,所以這筆錢變成遺產,要由法定繼承 人均分, 也就是配偶一半,子女/父母親/兄弟姊妹一半, 因為當事人沒有親生子女,有繼子女,但是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所以不成立,再來父母親 過世,所以剩下4個兄弟姊妹均分, 朋友的繼父有4個兄弟姊妹,2個是同母異父,2個同父母,保險公司說4個人的資料都需要 附上, 需要資料有: 1.父母親的除戶謄本(證明父母親已過世) 2.保險金申請書簽名蓋章/法定繼承一張資料要簽名(4個兄弟姊妹要簽名) 3.身分證影本(4個人) 4.戶籍謄本(4個人) 這次的問題是, A保險公司(就是申請理賠的保險公司) 因為4個兄弟姊妹都沒有要這筆錢,都說要放棄繼承,直接給配偶,但是A保險公司說因為 保險金無法放棄繼承,一定要先由兄弟姊妹領取後再交給配偶, 而其中一個的親戚,說是在B保險公司工作20年,說不用這麼麻煩,只要寫委託書,4個兄 弟姊妹都簽委託書,委託配偶領錢就好,不需要還要把錢分成4份給他們再轉給配偶,說 戶籍謄本配偶去申請繼父的過世父母親的全戶謄本就好,不用兄弟姊妹他們申請, 但是A保險公司說,因為他們規定就是這樣, 沒辦法委託... 我想問到底是哪個人講的才是正確的...? 或是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97.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90533388.A.F73.html
zivking : 民法1144,1138 03/26 21:41
lex4258 : A保險公司沒做錯,b的作法有問題 03/26 22:32
wgzc : 我覺得有點奇怪 既然是遺產 就應該可以拋棄繼承才對 03/26 23:32
wgzc : 想請問原po 拋棄繼承的手續辦完了嗎? 03/26 23:33
jackalpop : A沒錯 03/27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