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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版上許多分享, 好幾年前有開始購買以下一年一期重大疾病險,以保障沒有癌症險的不足 1 法國巴黎金健康 計畫3 (保證續保) 2 富邦人壽安心護照 計畫3 (保證續保) 但2016年重疾被重新定義,許多原先理賠對象改為不賠,例如:癌症一期。 請問如果是2016年以前就買的上述兩張保單,重疾定義是按照新定義?還是幾年前購買時 的定義呢?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3.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91220863.A.C03.html
Seilon : 這兩家保險公司有寄過任何通知給你,說要變更條款內 04/03 20:08
Seilon : 容嗎?如果有,那再來煩惱這問題 04/03 20:08
blissgreece : 沒特別注意有沒有收到通知,但是又要繳費了,所以 04/03 20:19
blissgreece : 直接上來請教版上高手 04/03 20:19
joy : 。金管會的公文中有寫保證續保的按原定義,免擔心 04/03 21:17
blissgreece : 謝謝大家!原本疑惑是否只有20年定期那種重疾是否才 04/03 23:10
blissgreece : 不受影響,若一年定期(保證續保)不受影響,這樣就不用 04/03 23:11
blissgreece : 擔心自己一直繳的保費,保障內容是否幾年就一變了^^ 04/03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