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ung9025 : 這個可以送看看 04/07 18:57
→ hung9025 : 因為告知部分是精神病 04/07 18:57
→ hung9025 : 精神病與精神疾病差別在於 04/07 18:57
→ hung9025 : 精神病屬於沒有自覺 04/07 18:57
→ hung9025 : 精神疾病屬於有自覺 04/07 18:57
→ RED2000 : 有送有機會,沒有任何機會成本的動作就去做吧 04/07 21:11
→ lyhh : 保險公司有很大機率會調查,查到的話有可能解約沒收 04/08 00:40
→ lyhh : 保費 04/08 00:40
→ mcintyre : 樓上103年投保..... 04/08 00:51
→ awei181 : 超過二年了,保險公司就算想解約,也沒法可以解約吧 04/08 01:22
→ lyhh : 抱歉沒注意到已超過兩年,沒解約問題那就送吧! 04/08 03:31
→ allen80149 : 先送吧~再看保險公司是否有要求要補病歷吧… 04/08 09:14
→ ecologi : 就算投保沒超過兩年,保險公司也未必就能解約,除非 04/08 11:05
→ ecologi : 健告事項有問到「精神疾病」。 04/08 11:05
→ ecologi : 健告事項若只問「精神病」,病歷跟疾病分類又不能證 04/08 11:05
→ ecologi : 明符合「精神病」定義,能不能構成不實告知,是有很 04/08 11:05
→ ecologi : 大爭議的。 04/08 11:06
→ ecologi : 不過有這樣的疾病史,要理賠不是那麼容易就是了,不 04/08 11:06
→ ecologi : 用太樂觀跟執著,但可以申請看看。 04/08 11:06
→ chari7586: 原來如此,謝謝各位,我的業務員一直說怕解約,忽然覺 04/11 15:02
→ chari7586: 得他很不專業 04/11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