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i7586 (學習誠懇的跨出一步)
看板Insurance
標題[理賠] 精神疾病理賠問題
時間Fri May 5 12:15:32 2017
最近釐清了一下狀況,發現泛焦慮屬於精神官能症 = =
但我當時不知道醫生有壓這個(也只有調病歷才知道吧= =)
所以投保時屬於未知的
我當時只是想知道是否有邊緣型人格問題而已(到現在還沒診斷出)。
而業務那邊當時也沒有問很詳細,以及說明精神官能症底下包含blablablabla
而告健事項只有近兩個月是否有接受治療並沒有說明精神官能症底下包含blablablabla
而現在我有申請的是重度憂鬱症
是屬於精神病(說明一下精神官能症非精神病)
這以上的分類我的業務員還搞不清楚咧...
現在我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
上議評會嗎?
在103年投保但在102年有去看精神科因為失戀的關係影響滿大
,不過醫師診斷書是寫,泛焦慮,非任何特定疾病症狀,然後開醫些簡單藥的。
病歷也沒有些甚麼,醫生是甚麼病都沒有寫,因為他覺精神疾病
沒那麼簡單定義。
現在106年要申請憂鬱症住院保險,不知道會不會被刁難?
雖然我身邊做保險的朋友說過很久了,可以送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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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y: 。精神疾病 與 精神病 應該是不同 05/05 20:14
→ joy: 雖然告知可能沒問題(因為要保書可能只問精神病) 05/05 20:15
→ joy: 但理賠應該有機率被調病歷,然後間接發現102年有精神疾病 05/05 20:15
→ joy: 然後被刁未誠實告知 (保險公司很多認為精神疾病=精神病) 05/05 20:16
→ joy: 或是被刁既往症(投保前已有精神疾病,本次憂鬱與之前有關) 05/05 20:17
→ joy: **假設刁未誠實告知,按保險法64條,過兩年應不能解約 05/05 20:18
→ joy: **假設被刁既往症,這個就要談看看 05/05 20:26
→ joy: 個人覺得是可以送看看的,但非常有機會被刁 05/05 20:26
→ arise1561: 簡單講,超過兩年不解約,這個病不會賠,因為之前有病 05/05 21:19
→ arise1561: 例 05/05 21:19
→ joy: 但憂鬱症與當初的焦慮,理論上應該是無關的 05/05 21:36
噓 fantacy5566: 搞不清楚狀況動不動就用評議威脅保險公司的奧客 09/1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