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方為A 他方為B 經過: A於這禮拜四下午路邊停車過程碰撞B方停於路邊休旅車 導致B休旅車板金局部凹陷、左後車燈及後保桿有輕微擦撞痕 B車車上無人,無人受傷 當下A報案,警方聯絡車主 取得三聯單後A於隔天禮拜五至國泰產險辦理出險(第三責任他人財損) B表示下禮拜即將出國,出國時間長達8個月 因此無法完成近期之修理廠估價理賠程序 A認為既然已經辦理出險,就應由保險公司處理事宜,不希望私下賠償和解 想請問 1.若A堅持出險,保險公司是否有義務履行8個月後B的車損賠償 2.假設保險公司因為契約上的限制無法履行B的車損賠償, A將如何因應較為妥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30.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95866296.A.BE9.html
zivking: 損害賠償是請求權 05/27 14:28
Seriex: 民事2年內我方需賠償,若保險公司無法出險,我該如何因應? 05/27 14:39
zivking: 不會,罹於時效的結果是對方自己承擔 05/27 14:48
slchao: 請B找朋友幫忙? 05/28 08:32
wjyin: 第三責任一定要和解書或法院判決書,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05/29 23:22
wjyin: B可寫委任書請家人代勞處理和解(調解委員會)或是代為出庭 05/29 23:27
Seriex: 多謝各方意見 05/3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