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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若有一張意外險保單,受益人是「法定繼承人」, 現在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然後被保險人無配偶、無子女、父母皆歿 ,所以依民法順位為「兄弟姐妹」,那三位兄弟姐妹中,其中一位 已被法定收養,那這位被法定收養的兄弟姐妹還可以領保險金嗎? 旁系血親會因為收養問題而影響親屬關係嗎?或影響繼承問題? 感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88.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496328643.A.15F.html ※ 編輯: Libra76 (223.139.2.228), 06/01/2017 23:12:39
zivking: 民法第1077條參照 06/01 23:31
mcintyre: 不行!除非終止收養 06/01 23:33
opm: 連直系的都沒了,旁系的就別想了吧...-.- 06/02 04:50
a2161: 收養是否有去登記?或者只是口頭收養?口頭收養沒有法律上 06/02 11:33
a2161: 收養的效力,應該還是可以繼承,這是我的推測。 06/02 11:34
a2161: 被收養者想要繼承財產,必須證明收養無效或有瑕疵。 06/02 11:39
zivking: 顆顆 06/11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