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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之前生產而有畸胎瘤, 發現時的主治醫生認為還小(2cm), 不需處理。 我就放著。 後來開始規劃買保險, 因為我沒特別想到畸胎瘤的部分, 所以沒有特別告知,這是我疏失的部分。 但保經也沒特別詢問病史。 4月初保單生效。 我6月mc不舒服去檢查, 醫生說畸胎瘤變4cm,建議開刀。 詢問保經,他認為這樣是惡意投保, 建議我不要申請理賠。 我知道自己有疏失在先, 但還是有些疑惑, 所以上來詢問意見。 我並沒有要惡意投保, 是寶寶出生跟寶寶一起買人生的第一份保險。 也沒有故意要開刀, 這樣是不能申請理賠的嗎? 保經說:如果我申請, 可能會被當成惡意投保,然後沒收保金, 停止保單醫療部分。 是這樣嗎? 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24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00906519.A.C32.html
rxofh: 是 07/24 22:37
line121212: 1.不會賠 2.有可能被解約 07/24 22:40
BaLaBruce: 我是不知道先補告知會不會比較好啦... 07/24 22:42
zivking: 因違反告知義務而致保險人主張解除契約,說法有三:1.相 07/24 22:53
zivking: 當因果關係說。2.無牽涉、影響或可能性說。3.相當危險程 07/24 22:53
zivking: 度說。實務多採無牽涉、影響或可能性說,也就是說危險發 07/24 22:53
zivking: 生需與未據實告知完全無關聯性。保險人要主張解除契約當 07/24 22:53
zivking: 然要負舉證責任,104年第64條修法雖把「故意或過失」拿 07/24 22:53
zivking: 到,但非只要違反告知義務保險人即可主張解除契約,而是 07/24 22:53
zivking: 需以立法解釋方式,限縮保險人契約解除權,要保人「故意 07/24 22:53
zivking: 」違反告知義務,保險人始能主張解除。但妳case四月生效 07/24 22:53
zivking: ,六月檢查,可能還有是否經過除斥期間疑慮 07/24 22:53
orange116: 謝謝z大的解釋。請問除斥期間疑慮是什麼意思! 07/24 22:58
zivking: ㄏ是否經過等待期 07/24 22:59
mcintyre: 若業務需要宣讀健告的事項...那真是..... 07/24 23:32
mcintyre: 目前實務上好像還沒看到保64修正後的相關判決 07/24 23:33
mcintyre: 不知道法官會怎麼判啊 07/24 23:33
zivking: 攻防還是在舉證責任 07/25 01:00
allen80149: 這狀況在投保前已發生,簽要保書時應據實告知,況且以 07/25 01:01
allen80149: 現在保險法64條來看,若送理賠極可能得到不利的結果.. 07/25 01:01
allen80149: . 07/25 01:01
winmate: 我再想,假如畸胎瘤是在懷孕期間檢查出來,而醫生只是告 07/26 01:50
winmate: 知,病歷上沒寫,而保單沒等待期問題,這樣是否會賠?一 07/26 01:50
winmate: 切只是我猜想,希望各位強大的版民可以幫我解答 07/26 01:50
agneys: 就敘述來說理論上是不賠的 因為你已得知 07/26 11:53
agneys: 但若無病歷 保險公司難舉證你已得知 可能就要賠 07/26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