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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是第一次發生事故出險 想請各位前輩幫我看看這樣的出險流程是否合理 三個月前發生車禍擦撞,我在非雙黃線的地方迴轉,轉到一半後方摩托車從我左側車身攔 腰撞上 我在迴轉前有打方向燈看後照鏡,後照鏡根本就沒有看到這位機車騎士,轉到一半的時候 才突然聽到碰的一聲 機車騎士則說我迴轉的太突然他來不及煞車 我認為是機車騎士騎在我正後方,我左側後照鏡看不到,他覺得我車速太慢想超車,於是 就從左邊加速超車,沒想到剛好我要迴轉,他因為車速太快了來不及煞車就攔腰撞上 (只有單一道路,無雙黃線) 後來我馬上請救護車跟警察來處理,機車騎士的表情相當痛苦,但是救護車來了之後檢查 完畢,認為他沒有什麼問題就把他留在原地走了 (這真的蠻傻眼的,好歹也載去醫院照照X光片之類的吧@@?) 分別留下聯絡方式之後就離開現場,我直接請我的保險業務來處理這件事情 隔天保險業務跟我說,肇責部分要等一個月後初判表才能知道過失比例 他覺得因為我是轉彎車所以一定是我過失比較大 而對方也只是要求醫藥費交通費跟修車費,他覺得理賠金額沒有很高,就建議我簽結和解 書 我感覺的出來業務有些不耐且急躁 但想說保險公司很有經驗,基於尊重專業也信任他,該怎麼處理就照他的建議來做 兩個月後收到理賠申請告知書,我打電話詢問業務,才知道保險已結案,業務並無主動通 知我 詢問之下得知保險公司賠了對方機車騎士快2萬 (賠了我的修車費8000多) 我問業務判決表下來了嗎?我的肇責比例是多少? 他說他們公司沒有申請,因為根據他們公司的經驗一定是我的過失 我認為這樣的處理過程一點都不嚴謹,所以我就自己去警察局申請初判表 10天後拿到初判表-----結果是無肇責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我把初判表傳給業務看,業務表示相當吃驚 我請業務把我的出險紀錄取消,不然隔年保費就沒打8折了 其實經過此事也想換別間保了,但先試試看能不能取消囉~ 也慶幸自己有努力去查證,還自己清白XD 結果最吃虧的是保險公司,白賠了 (機車騎士現省3萬) 以下有幾個問題向大家請教: 問題1、車禍現場救護車來了又走,並無載走對方去醫院,我當時是否應堅持對方必須坐 救護車去醫院檢查,避免將來對方有什麼病痛賴到我身上? 問題二、沒申請初判表就直接簽和解結案合理嗎?其中是否有業務人員想儘速解決、處理 不周全的因素呢? 問題三、若是保險公司堅持已出險無法取消出險紀錄,我是否只能摸摸鼻子隔年換保險公 司? (畢竟當初也是我同意簽和解書的) 問題四、我看到初判表的附註一提到,初判表不能當做保險理賠的完全依據,可進一步到 鑑定委員會或法院判決。那初判表在保險理賠部分來說有參考意義嗎? 若是保險公司不願幫我取消出險,保險公司是否可進一步往上申請裁示, 如果結果變成我也有肇責,保險公司就可以拒絕取消我的出險? (是說公司連初判表的懶得申請了,往上裁示的可能性我覺得不大,單純覺得疑惑XD)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38.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04355356.A.6DD.html
zivking: 你的描述跟初判結果正常人都會覺得吃驚!對方一定會申請 09/02 21:26
zivking: 鑑定的,而且初判表沒證據力 09/02 21:26
xup6m3: Z大您是說保險公司會再次申請鑑定,來拒絕幫我取消出險嗎? 09/02 21:36
※ 編輯: xup6m3 (1.175.183.62), 09/02/2017 21:37:55
TTNJ: 問題一:就算是檢查了,他隔天去檢查一樣可以賴在你身上。 09/02 21:48
TTNJ: 二、保險公司願意賠的話,我是你就直接簽了..省事(我也吃驚) 09/02 21:50
TTNJ: 畢竟打折也沒多少錢,又不是車體險。 09/02 21:50
zivking: 對方會申請鑑定。如果是我來建議,直接告你過失傷害,然 09/02 21:51
zivking: 後順便再告高雄市消防局 09/02 21:51
TTNJ: 三、出險跟人也跟車,你換別家也是一樣變貴,鼻子摸摸是的 09/02 21:51
TTNJ: 你要換更信任的業務員也ok,但是業務處理速度很快,不考慮? 09/02 21:54
TTNJ: 四、有參考意義的!鑑定要花3000元..是你要求的就要你花 09/02 21:55
TTNJ: 他不會拒絕取消你的出險,為了省那一點點錢把事情變的更麻煩 09/02 21:56
TTNJ: 我覺得這樣不會比較好!個人意見給你參考 09/02 21:57
zivking: 初判表效力法源依據為何?累死警察而已 09/02 22:01
waterman3350: 我認為業務處理的很好... 09/02 22:52
waterman3350: 只要對方雞歪一點,去地檢署按鈴。 09/02 22:53
waterman3350: 你就會知道花兒為什麼那麼紅了... 09/02 22:53
※ 編輯: xup6m3 (1.175.183.62), 09/02/2017 23:08:28
fin64: 合理而且實務上相當常見 多的是事發後兩三天就要求償和解的 09/02 23:14
fin64: 試想每一個案件都去跟受害者說沒初判我不賠 或是沒車鑑不賠 09/02 23:15
fin64: 會有什麼後果 初判表這玩意 說穿了就是保險公司要有個依據 09/02 23:17
xup6m3: Z大您說的是機車騎士會去鑑定嗎?我的初判表無肇責&取消出 09/02 23:19
xup6m3: 險現在已經不會影響他了,簽了和解書也賠錢完成了不是嗎? 09/02 23:19
fin64: 不然保險公司以後要受理出險都請保戶去申請鑑定才賠 那生 09/02 23:19
fin64: 意就不用做了 09/02 23:19
xup6m3: T大謝謝您的建議!我當初直接簽和解也是因為對我來說沒有 09/02 23:20
xup6m3: 損失,保險公司雙方都會賠。 09/02 23:20
yah00831016: 救護車出勤都要填寫三聯單,沒送醫一定是傷者在單子 09/02 23:21
yah00831016: 上簽名了 *拒絕送醫*,決對告不成啦 09/02 23:21
xup6m3: W大我了解了~快速簽和解書也是為了避免夜長夢多 09/02 23:23
xup6m3: F大您說的剛好也是我疑惑的~我以為是雙方各自先付修車費 09/02 23:27
xup6m3: 用、醫療費用等,等初判表出來保險公司才依肇責比例跟對 09/02 23:27
xup6m3: 方的保險公司協調理賠 09/02 23:27
xup6m3: Y大那應該就是這樣了XD 09/02 23:28
zivking: 如果妳拒絕妳的保險理賠,和解的成就條件有完成嗎?效力 09/02 23:38
zivking: 呢?更何況如果只是和解非經地方調解委員會,和解書上放 09/02 23:38
zivking: 棄刑事告訴是無意義的。 09/02 23:38
zivking: 保險公司接受初判表的肇事分析與初判表的法律效力是不一 09/02 23:43
zivking: 樣的。事實上許多縣市目前警方所做的初判表經常表示無更 09/02 23:43
zivking: 多事證研判肇事責任,原因不外乎初判表造成警方多餘負擔 09/02 23:43
zivking: ,且所做分析並無依據且無法律效力 09/02 23:43
zivking: 至於消防局,請參考消防機關救護紀錄表填寫作業原則第13 09/02 23:47
zivking: 條 09/02 23:47
zivking: 關於鑑定費用,提告過失傷害後,地檢署函請地方交通事故 09/02 23:50
zivking: 鑑定委員會,3000塊無論原告被告,都省下來了 09/02 23:50
BHancock: 這對方全責有什麼好驚訝的? 09/03 06:44
zivking: 呵呵 09/03 10:58
ahello: 所以要浪費時間,請假,去上調解?有些事情是越快解決越好 09/03 11:49
bbbigbird: 請問Z大,為啥和解非經地方調解委員會,和解書上放棄刑 09/04 00:57
bbbigbird: 事告訴是無意義的。意思是就算雙方合意私下和解也沒效? 09/04 00:59
bbbigbird: 雙方當事人以合意且簽和解書,是有法律效力的,事後才 09/04 01:03
bbbigbird: 拿初判表要反悔也沒用,除非能舉證和解不適格或對造願 09/04 01:03
bbbigbird: 意一同撤銷和解,不然就能怪保險公司程序錯誤,影響到 09/04 01:04
bbbigbird: 自己往後的保險加費~~ 09/04 01:04
zivking: 刑事告訴權屬公法上權利 09/04 09:30
waterman3350: 想避免刑責掌握「一事不二吉」的概念... 09/04 09:32
zivking: 而且調解委員會所做的調解需移付法院審核才為有效,參照 09/04 09:36
zivking: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6條 09/04 09:36
zivking: 才不是什麼一事不再理,而且那是程序法。訴訟權屬憲法第1 09/04 09:39
zivking: 6條規定,屬基本權保障 09/04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