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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來請教一下大家了 最近在整理研究舊保單 發現以前爸爸幫我買的南山康寧終身壽險 有這個條款 "第十二條 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與申請手續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二條所稱「重大疾病」者,本公司 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五十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予被保險人。 本公司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以一次為限。" 我的理賠金有100萬 這是不是和JDDR是一樣的保障呢 我就不需要再加保友邦的JDDR了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77.175.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504792543.A.B77.html
piggg28: 這好像是先把你GG的保額先領一半出來用 09/07 22:01
BaLaBruce: 要有還要夠,50萬非常不足 09/07 22:03
OLDbaojing: 您的南山看來應該是105年1月1日前買的,友邦JDDR看您 09/07 23:46
OLDbaojing: 說是還沒買的意思。105年1月1日前的「重大疾病」定義 09/07 23:46
OLDbaojing: ,和之前的「重大疾病」定義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處這 09/07 23:46
OLDbaojing: 裡推文寥寥幾字講不完,您可網路搜尋上述日期對「重大 09/07 23:46
OLDbaojing: 疾病」做了怎樣的改變。簡單舉例的話以癌症而言,105 09/07 23:46
OLDbaojing: 年後的凡是第一期癌症都不算在內了。大體來講當然是之 09/07 23:46
OLDbaojing: 前的好。您說有100萬是乘以50%後還有100萬是嗎?那不 09/07 23:46
OLDbaojing: 必再買JDDR了,又沒比較好。省下錢去買新的政府定義的 09/07 23:46
OLDbaojing: 「重大傷病」吧! 09/07 23:46
lindaaaa: 對喔我是保200萬,謝謝大家,那我再加RG1就好了~ 09/08 08:27